他是潜伏在社会上最危险的一类人

  看到陈四终于落网,让人长长出了一口气。我们都知道,如果让这样的人继续留在社会上,将会给社会造成怎样可怕的危害^这种人就像一颗随时会引爆的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必定是重大的恶性案件。
 
  本案中的陈四儿小时候还算是一个好孩子,他走向犯罪也是经历了一步步的过程。
 
  如案中所述,他从小就有股狠劲儿,受不得半点气。十六岁时就用刀子一口气儿捅倒好几个膀大腰圆的大孩子,被判刑十二年。出狱后陈四儿并不痛改前非,而是继续与“难友”合伙作案,从麻醉抢劫到抢劫杀人,前后不过几天时间。之后,又报复杀人。再后来,组织黑道犯罪团伙进行抢劫,直至在西安非法持有枪支被警察拘捕。
 
  对于金钱的畸形追求导致陈四儿一次次杀人犯罪;而不断的犯罪使得陈四儿的犯罪心理一步步得到巩固、强化。
 
  一、反社会意识的逐渐形成
 
  案犯陈四儿从小崇尚暴力,十六岁因流氓罪被判刑。青年时代是在监狱中度过的。但他的犯罪思想没有得到改造,出狱后抓住一切机会唯利是图,坑蒙拐骗,敲诈勒索。他对于素不相识的女子可以实施抢劫;对于豪爽大度、有利可图的司机可以残忍杀害;在逃亡生涯中,只因自己贩卖文物发大财的梦想破灭,就气急败坏地将黄大毛杀死……
 
  陈四儿把金钱物质看得高于一切,他当然不愿意依靠自己的劳动正当获得,那样来钱太慢、太少。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正当利益他根本不考虑,奉行的是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准则。我们看到,他谋取利益不择手段,置社会道德、法律于不顾,只要有来钱的机会,就铤而走险,抢劫杀人无所畏惧。在实施以上的行为过程中,他逐渐形成了强烈的反社会意识、野蛮的英雄观和贪婪、虚荣、追求享乐的价值观。
 
  二、作案习惯顽固
 
  像陈四儿这样的罪犯,一旦有了第一次杀人经历,就会有第二次。第一次的得手和侥幸逃脱对于第二次犯罪起到强化作用。尝到不劳而获的甜头之后,对金钱的欲望会越来越强烈,很难自拔。一次次作案,陈四儿形成了顽固的犯罪习惯。
 
  如果说陈四儿十六岁开始动刀子,被判刑后还有悔改的意思,那么,出狱后和狱友合伙抢劫杀人就是走向新的犯罪的开端。如果说第一次杀司机周海时还有一点内疚,那么,为了金钱杀死黄大毛时已变成他的习惯动作。最后终于发展到组织团伙专事抢劫。在这一步步的过程中,陈四儿的犯罪心理一次次得到强化,犯罪心理完全形成并且根深蒂固。
 
  陈四儿由于不断作案,作案手段越来越多样,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只要能来钱,抢劫、杀人、贩毒无恶不作。他使用别人的身份证,不断换手机,不断变换住所,不对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为了逃避打击甚至整过容,这一切使得陈四能够一次次逃过公安机关的打击。而这些都表明他的犯罪心理结构已经强化到个性化阶段,犯罪人格已经形成。一旦达到这个阶段,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冲突会越来越少,也就是说,很少会感到内疚。个体的反社会意识、畸形的需要、典型的犯罪性格已构成个体的心理结构。如果继续发展,就将到达黑社会性质的职业化犯罪阶段,那时对社会造成的威胁就会更大。
 
  所以,对于陈四儿这一类流窜在社会上的危险分子,必须加强打击的力度,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惩罚的正面效应,这样才能抑制或削弱他们的犯罪心理结构。否则,他们就是潜伏在社会上最危险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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