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类的攻击性

  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位年轻的父亲。有一天,我在家里看沃尔特·克朗凯特播报的电视新闻,当时越战正酣。在节目中,克朗凯特先生报道了美国飞机在越南南部的一个村庄上空投放凝固汽油弹,当时美国人以为这个村庄是越共的大本营。当我正在看电视的时候,年仅10岁的大儿子好奇地问“:喂!爸爸,什么是凝固汽油弹?”
 
  “噢”,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据我了解,它是一种能把人烧伤的化学物质。它具有粘性,如果粘到人的皮肤上就去不掉。”
 
  说完后,我继续看我的电视。
 
  几分钟后,我无意中看了儿子一几分钟后,我无意中看了儿子一眼,只见他泪流满面。看到儿子的痛苦和悲伤,想想刚才发生的一切,我感到沮丧和懊恼。我开始质问自己到底怎么了。如果我不是如此残忍,怎能轻率地回答这种问题就好像儿子问我垒球是怎么做的,或者树叶有什么功能一样。难道我对人类的残忍已那样习以为常了吗?
 
  从某种角度来看,发生这种事情并不令人惊讶。我们这代人所经历的时代有着不可名状的恐怖,例如:在欧洲对犹太人进行大屠杀、在广岛和长崎投掷原子弹、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不胜枚举。其后,我们又亲眼目睹了发生在中美洲的几场残酷的战争、在柬埔寨的杀戮场上屠杀了超过一百万的无辜平民、波斯尼亚的种族大清洗、卢旺达、苏丹的种族屠杀、琼斯顿900多人集体自杀等。虽然这些事件令人毛骨悚然,但并不是仅仅发生在近代。多年以前,一个朋友曾给我看过一本很薄很薄的书,仅有10至15页,内容是简略地介绍世界历史。此书以年谱的形式列出了有文字记载的重大历史事件。你猜书上是怎么写的?当然是一个战争接着一个战争,战争和战争之间时而插入一些诸如耶稣诞生、印刷术的发明等等事件。如果在人类短暂的历史中,最重大的事件是人类的大量自相残杀,那么人类算是一个什么样的物种呢?
 
  另外,我们美国人对一些似乎非另外,我们美国人对一些似乎非常荒唐与愚蠢的暴力事件具有令人惊讶的接受能力。让我们来看一个特别令人心碎的例子。
 
  1986年,为报复利比亚的恐怖分子的活动,美国派遣战机轰炸了利比亚。后来,当被问及他们是否同意采取军事行动时,71%接受调查的市民回答说“是”,尽管只有31%的人认为这一行动为将来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能产生真正的作用。除了认为大多数美国人都能接受纯粹的报复行动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之外,我们还能得出什么别的结论吗?
 
  从广义的范围看,人类已显示出自己是一种特别具有攻击性的物种。除了某些啮齿类动物外,再没有其他脊椎动物那样顽固、那样放肆地自相残杀了。我已把社会心理学定义为对社会影响的研究即一个人(或一个团体)对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团体)的影响。最极端的攻击行为(毁灭肉体)可被看做是一种达到极限的社会影响。攻击性是先天的吗,是人类本性固有的一部分吗?它能否被改造?
 
  增加或减少攻击性的社会因素和情境因素是什么?
 
  攻击性的定义社会心理学家对攻击性行为(aggressive  action)的定义是旨在导致他人身体上或心理上的痛苦的有意识行为。不能把它与武断混淆在一起,尽管很多人经常把他人的行为视为“具有攻击性”,如果他们是为了保卫自己的权利、写信给编辑抱怨确实存在或想象出来的不公平现象、特别努力工作、表现出野心勃勃、或是真正的坚定不移实现目标的人。类似的是,在性别社会里,如果一位妇女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主动去接电话或者主动邀请男性朋友共进晚餐,都有可能被人看做是攻击性行为,但我却不这样看。我对攻击性行为的定义十分明确:攻击性行为是旨在对他人产生伤害或痛苦的有意识行为。这种行为既可以体现在行动上,也可以体现在语言上。无论达到目的与否,它都是攻击性行为。因此,如果一位愤怒的朋友把啤酒瓶子砸向你的头,你往下一蹲躲过去了,酒瓶子没有击中目标,但这个行为仍然属于攻击性行为。意向是攻击行为定义中最关键的方面。同样,如果一位喝醉酒的司机在你过马路时无意撞伤你,即使造成的伤害远远超过你躲过的酒瓶子造成的伤害,但他的行为不是攻击性行为。
 
  区分敌意性攻击与手段性攻击是很有用的。敌意性攻击(hostileaggression)源于愤怒的情绪,目的是给他人造成痛苦或伤害。而手段性攻击(instrumental  aggression)中存在着伤害他人的动机,但伤害是为了达到其他目的,而不是给他人造成痛苦。
 
  例如,如果在职业橄榄球比赛中,防卫前锋必须尽一切可能挫败他的对手(阻挡者)以抱住并摔倒对方带球的队员。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包括故意造成对手的痛苦。如果这样做有助于扫清阻碍者顺利地截住带球队员,这就是手段性攻击。另一方面,如果他认为对手在使用不正当手段,他可能会变得十分气愤,会冲上去伤害他的对手,即使这样做不会增加他截住对方带球队员的机会,这就是敌意性的攻击。
 
  攻击性是人的本能吗在攻击性是先天固有的本能还是后天习得的行为这个问题上,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生态学家和哲学家有争论,  这个争论不是始于现在,而是已经持续了若干世纪。如,托马斯霍布斯在他的名着海中怪兽》(初版于1651年)中提出,人类就其本性而言是野蛮的;只有加强社会的法制和秩序,人类才能克制霍布斯认为的攻击天性。另一方面,卢梭的高尚的野蛮人的概念(提出于1762年)认为,人就其天性而言,是一种善良的动物,正是束缚的社会使人们变得好战,具有攻击性。
 
  到了20世纪,霍布斯的较为悲观的观点得到了弗洛伊德的详尽阐述。
 
  他认为人除了天生具有一种生存愿望(求生本能eros)外,还天生具有求死的愿望(死亡驱动力thanatos)。
 
  正是死亡驱动力导致了人们产生攻击行为。关于死亡本性,弗洛伊德写到,“它在每个生命体中起作用,极力把生命体推向毁灭,减少生命体的生命力直至使它回到原来的无生命状态。”弗洛伊德认为,一定要设法让这种攻击性的能量释放出来,以免它继续积累导致疾病。弗洛伊德的观点可被描述为一种水力学理论(hydraulic theory),类似于容器中水的压力升高的理论:除非对攻击性加以疏导,否则它将产生某种爆炸。依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来看,  在调节死本能并帮助人们使之升华方面,即在把这种破坏性的能量变成可接受的或有益的行为方面,社会起着最主要的作用。
 
  一些学者进一步发展了攻击性是人所固有的本能这一观点,认为人不仅先天就有残杀性,而且在所有动物中,人的这种肆无忌惮的破坏性是独一无二的。因而,这些学者提出,把人类的行为称作兽行是对其他动物的诬蔑。安东尼斯·托尔雄辩有力地表达了这一观点:
 
  我们一般用兽性或兽行来比喻人类最可恶的残暴行为,这些词表明这种行为是那些进化程度比人类低的动物的特征。但实际上极端“残暴”的行为只有人类才有。人们野蛮地相互残杀,这在自然界中是独一无二的。可悲的事实是,在地球上的一切动物中,人是最残酷、最无情的物种。在阅读描写人对人实施暴行的报纸或历史书时,虽然我们可能被吓得退缩,但我们心里很清楚,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盘踞着与导致谋杀、虐待和战争同样的野蛮冲动。
 
  在人类的攻击性是否为本能这一问题上还没有明确清楚的证据。我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争论仍然十分激烈的原因。许多证据是从对动物的观察和实验得来的。其中有一项是郭任远的研究。
 
  他试图推翻猫捕捉和杀死老鼠是本能这一神话。他的实验很简单:把一只小猫和一只老鼠放在同一个笼子里喂养,结果小猫不仅不向老鼠进攻,而且和老鼠成了亲密伙伴。这只猫甚至拒绝追扑和杀死别的老鼠。然而必须指出,这个实验并不能证明攻击性行为不是天生的,它仅仅证明攻击行为可以被早期经验所抑制。
 
  艾尔瑙斯·艾布尔-艾贝斯费尔特的一个实验表明,  隔离喂养的老鼠(即没有任何同其他老鼠斗争的经历)在刚放入笼子里时,它会攻击已在笼子里的那只老鼠,而且还会以有经验的老鼠所使用的那种恫吓和进攻的方式。可见,虽然攻击行为可被早期经验所改造(像郭任远实验指出的那样),但艾布尔-艾贝斯费尔特的实验却指出,动物不用学习就可以有很明显的攻击性。不过,从这个研究中也不能得出攻击性一定是本能的结论。正像约翰·保罗·斯科特所指出的那样,  要推导出这个结论,必须有起争斗的诱发刺激仅仅来自动物身体内部的生理学证据。上述实验中的那种刺激是来自外界,也就是新老鼠的形象刺激了这只隔离喂养的老鼠,使它们争斗起来。斯科特调查了大量的证据,断定争斗并非天生的需要:
 
  如果一个有机体在生活中没有引起争斗的外界刺激,那么它就不表现出攻击性行为,而这并不会使它遭受生理或心理的损害。这个观点同弗洛伊德的论点相矛盾,它实际上主张动物没有攻击性本能。
 
  这场争论此起彼伏。着名的行为这场争论此起彼伏。着名的行为学家康拉德·洛伦兹已对斯科特的结论表示怀疑。洛伦兹观察了丽鱼的行为。丽鱼是一种攻击性极强的热带鱼,为了保护自己的领域,雄丽鱼会进攻其他雄丽鱼。在自然环境里,雄丽鱼不攻击雌丽鱼,也不攻击其他种类的雄性热带鱼,它只攻击同类的雄性。若从鱼缸中拿走所有其他雄丽鱼,只留下一条使之没有竞争对手,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根据本能论的水力学理论,这时,攻击需要的滋长会导致这条雄丽鱼去攻击在一般情况下并非是适当攻击对象的鱼。结果正如所料:当其他雄丽鱼不在时,这只雄丽鱼将攻击那些它以前毫不理睬的其他种类的雄性鱼。如果拿走所有的雄鱼,这只雄丽鱼最后会去攻击和杀掉雌丽鱼。
 
  后来,理查德·劳尔和拉里·舒尔茨报告说,  在脊椎动物中普遍存在的攻击性现象有力地证明了攻击性源于人类的进化,而且由于其生存价值一直保留了下来。同时,这些研究者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几乎所有的生物体似乎也逐步发展了很强的抑制机制,能够在对他们最有利的时候压制攻击性。因此,甚至在最有暴力倾向的物种身上,攻击性也是一种选择性方案。是否能表现出来,取决于这个动物先前的社会经验和该动物所处的具体的社会环境。
 
  社会心理学家普遍赞同劳尔和舒社会心理学家普遍赞同劳尔和舒尔茨对动物行为研究的解释。然而,关于人类,由于我们社会影响的复杂性,社会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比对低等生物的影响更巨大。伦纳德·贝科威茨认为,我们人类天生就具有通过打击刺激制造者对挑衅性刺激作出反应的倾向。实际上,攻击性是否能明显地表现出来取决于先天倾向、后天习得的反应、以及社会环境的明确性质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例如,虽然许多生物,从昆虫到类人猿,都会攻击那些侵入自己领地的动物,但像大多数通俗读物作者那样,认为人类也按同样模式去保卫自己的领地,并用攻击行为来回答具体的刺激未免过于简单化。大量事实支持贝科威茨的论点,即人类内在的行为模式具有无限的可塑性和可变性。人类文化在这个层面上也显示出巨大的差异。例如,有许多所谓的原始部落,如锡丹土着的雷布查人、中美洲的俾格米人、新几内亚的阿拉白什人,都能够与同族人和异族人友好和睦地相处。在他们当中,攻击性行为极其罕见。
 
  而与此同时,在我们这个更加文明的社会里,我们选举出来的领袖把大量资源花费在“和平时期”的军事预算上;家庭暴力司空见惯;驾车射击已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噩梦。
 
  在一个既定文化范畴内,改变社会环境能够导致攻击行为的巨大改变。这一事实突出了人类能够改变攻击倾向的各种方式。
 
  例如,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作为射猎民族已经生活了成百上千年了。但在世纪,与欧洲新移民之间日益增长的贸易使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与相邻的休伦人为争夺皮毛(为了交换商品)而发生了直接冲突。一系列的战争开始了。易洛魁族印第安人之所以变成了残暴的好战者,不是因为无法控制的攻击本能,而是因为社会变化导致了竞争的加剧。
 
  在我们的社会里,在攻击性行为及引发暴力的事件种类方面,存在惊人的地区差异。如,理查德尼斯贝特揭示了生活在南方的白种男性的谋杀率远远高于生活在北方的白种男性,尤其是在乡村。但这个数据仅仅是针对那些与“争持相关”的谋杀。
 
  尼斯贝特的研究表明,总的来看,南方人并不比北方人更喜欢使用暴力,但仅在保护私有财产和抗拒侮辱方面,南方人更容易使用暴力。这一模式显示作为南方绅士特点的“荣誉文化”也许是特殊的经济与职业环境的产物,因此这种文化涉及可移动的财产(因为很容易被盗),因为在早期的美国南部和西部的社会里,一个人全部的财产很可能被洗劫一空。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衣阿华州的农民,不会有人偷走你的全部庄稼。因此,无需为自己赢得一个为扞卫自己的财产而挺身而出的名声。但如果你是一个牧牛人,建立一个“不要惹我”的名声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那些偷牲口的贼在偷盗前都会三思而后行。
 
  这一现象特别有趣的一面是荣誉文化在其所存在环境消失很久以后依然存在。因此,根据他们最初的发现,尼斯贝特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  在密执安大学新入学的男性南方学生的认知、情绪、行为和生理反应方面,都发现了这些具有荣誉文化特征的准则,虽然他们的家庭已经几个世纪都没有放过牧了。
 
  在这些实验里,每个研究对象都碰巧撞上研究者的同伙。这个人叫着他的外号辱骂他。与来自北方的白种男性学生(他们只是耸耸肩,对辱骂不屑一顾)相比,来自南方的白种男性学生更有可能认为他们的男性尊严受到了威胁,因为他们变得很焦躁不安(血液中的肾上腺素上升),然后从生理上为攻击做好准备,最后,更有可能采取攻击性和支配性的行为。
 
  在后来的实验中,柯恩和尼斯贝特以曾经在与维护荣誉相关的冲突中杀过人的人的名义向美国各地的公司发出求职信。与位于北部的公司相比,位于南部和西部的公司更有可能以接纳或理解的态度回复求职者的信。
 
  考虑到这些发现,我们可以总结出,虽然攻击的本能成分确实存在于人类身上,但是攻击并不完全是由本能所致。许多例子清楚地表明,环境和社会事件能够导致攻击性行为。更重要的是,我们知道,在人类身上,这种攻击性行为可以被环境和社会因素所改变。简而言之,攻击性行为是可能被减少的。
 
  攻击性有用吗适者生存好了。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攻击性是可以被减少的。但是否有这个必要呢?难道攻击性没有用处吗?一些研究者提出,攻击性是有用的,甚至可能是必须的。如康拉德·洛伦兹曾提出,攻击性是“本能的防御机制的主要部分”。基于对动物观察作出的结论,他认为攻击性具有重要的进化意义。由于有了攻击性,年幼的动物才有最强壮、最聪明的父母;一个种群才有最好的首领。在对欧洲大陆的猴子进行研究之后,人类学家舍伍德沃什伯恩和精神病学家戴维·汉伯格一致认为,  在同一群猴子中,攻击性在进食、繁殖及确定统治地位方面都起重要的作用。一个群体里最健壮、最富有攻击性的雄性,最初通过显示其攻击性夺得统治地位。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根据史蒂文平克的观察,  这足以减少以后该群体中的一些严重争斗,因为其他雄性知道谁是头头了。而且,由于处于统治地位的雄猴子把持着交配权,这只强壮的雄性就将其强壮的基因传给下一代,从而增加了整个群体的生存的可能性。
 
  象海豹之间的行为模式也很类似,只是更加血腥。根据动物心理学家伯尼莱博尤夫的研究,每年交配季节到来之前,一对对雄象海豹互相拉开架势为争夺统治地位而凶猛地血战一场。最强壮、最富有攻击性和最敏捷的雄性象海豹,在同伴中不仅居第一号统治地位,而且是头号“交配者”。对由185只雌性和120只雄性组成的象海豹群的一次观察中发现,居第一位或“阿尔法”(希腊字母的第一个字母a的雄象海豹,垄断着半数可观察到的交配行为。在一个有40只雌性或雌性更少的象海豹群中,居第一位的雄性几乎垄断着全部交配行为。
 
  考虑到这些资料,许多观察家极力主张在力图控制人类的攻击性方面要谨慎从事。他们认为,正如在低级动物中一样,攻击性是生存之必需。
 
  这个推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根据下面的假设:驱使某人杀死其邻居的那种机制,同样能驱使另一个人去“征服”外层空间、去“啃”一道很难的数学方程、去“攻克”一个逻辑难题,或去“主宰”宇宙。
 
  但正如我早先论证过的,这个推理是基于对攻击的定义的夸张。况且,把高度的成就和进步与敌对、攻击性等同起来会搞乱问题。要精通一个问题或一种技能而又不伤害他人,甚至没有征服他人的企图,这是可以做到的。但对我们来说,划清二者的界限是很困难的,因为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所受的教育使他们习惯于把成功与取胜、把干得好与超过别人等同起来。阿什利·蒙塔古认为,达尔文的一个被过分简化和曲解了的理论向普通人灌输了一种错误思想,即冲突是生活的必然规律。蒙塔古讲到,在工业革命时期,工厂主压榨、剥削工人,而同时却侈谈什么生活就是生存竞争,适者(而且只有适者)生存是天经地义的,以此为其压榨剥削行为辩解。这样做所带来的危险是,这种论证变成了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而且使我们忽视或贬低了非攻击性和非竞争性行为的生存价值。例如:彼得克罗波特金在1902年断定:对许多种生命形态来说,合作和互助有着巨大的生存价值。
 
  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结论。某些社会性昆虫像白蚁、蚂蚁和蜜蜂,它们的合作行为是众所周知的。黑猩猩有一种行为,可以称作“利他行为”(altruistic),也许还不为人们所知。情况是这样的:两只黑猩猩被关在两个相邻的笼子里,一只有食物,另一只没有食物。没有食物的黑猩猩便开始乞讨,那只富有的黑猩猩尽管不太情愿,但还是将自己的一些食物递过去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不情愿给予的礼物更加意味深长,它表明这只黑猩猩非常喜欢这些食物并很想把它们留给自己。因而,这意味着促使它同别的黑猩猩共享食物的驱力确实是很大的。而人们对克罗波特金的工作并未给予极大的重视——实际上它被忽视了,也许这是因为它不适应当时的时代要求或不适合那些工业革命中的既得利益者的需要。
 
  让我们看一看自己的社会。在我们的文化里,我们美国人似乎以竞争为生;我们奖赏胜利者,蔑视失败者。两个世纪以来,我们的教育体系已建筑在竞争和适者生存规律的基础上。除极少的特殊例子外,我们都未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学习——只是教育他们为取得高分而努力。擅长以体育为题材的作家格兰特兰德·赖斯说过,重要的不是你的输或赢而是你如何打好这场比赛。他没有描写那些在美国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题材,而是劝告人们不要过于关心胜负。一个棒球联合会的运动员在自己球队败给那些在体育场里高唱“我们是第一名”的大学生时,禁不住眼泪夺眶而出。约翰逊在越南战争中的判断几乎肯定被他常说的一个愿望所歪曲了,这个愿望是:不做第一个打败仗的美国总统。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因为在算术测验中取得了好成绩而瞧不起其他同学。
 
  从以上事例我们看到了一种令人惊愕的只关心胜负的文化。一个名叫文斯·龙巴迪的非常出色的职业橄榄球教练曾把这一切简单地概括为一句话:“获胜不是最重要的事情,而是惟一重要的事情。”接受这种哲学的可怕之处在于,为了胜利的目标,无论使用怎样的手段都是有理的,即便仅仅是一场早先被人当作娱乐活动的橄榄球赛。对龙巴迪的话有个有趣而令人震惊的脚注:几年前,当龙巴迪的继任丹迪万带领球队在一个赛季失利后,威斯康星州绿湾市的居民把他当成了撒气靶子,他的家庭受人侮辱,他的狗被人打死在家门前,半夜里有人给他打来不堪入耳的电话,有谣言说他女儿是城里的妓女、妻子是酒鬼等等。
 
  在人类进化的早期,某些攻击行为具有适应性,这可能是真实的。一些作者把人类的攻击性追溯到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狩猎动物和采集植物的时代。但理查德·利基及其同事们最近挖掘出来的考古证据表明,  这种假设可能没有根据。人类的攻击性是在人们开始耕种土地和开始关心自己的所有权及财产时才出现。但是,当我们环顾四周,看到了一个充斥着国家之间、种族之间、部落之间的仇恨和不信任的世界,一个充斥着毫无理性的屠杀的世界,一个充斥着足以把人类摧毁许多次的核弹头的世界,我对攻击行为的存在价值感到怀疑是有道理的。人类学家洛伦艾斯利把这些行为归因于我们的古代祖先,但同时警告人们不要去模仿他们。他写道:“现在需要的是比帮助我们战胜严寒、老虎和熊罴的人更温柔、更有耐性的人。”
 
  精神宣泄在另一种意义上,人们曾争论说,攻击性具有一种有用的也许是必需的功能。这里我说的是心理分析引入的概念:宣泄(catharsis)即能量的释放。具体地说,我们前面提到过,弗洛伊德认为,除非允许人们宣泄自己的攻击性,否则攻击性的能量将受到抑制而产生压力,由于这种能量要寻找一条输出通道,因而便产生暴力行为,或以精神疾病的状态显现出来。有无证据支持这种见解呢?有证据表明,攻击性的冲突可导致人类陷入感情上的高度紧张状态。这使许多研究者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对人类的攻击性反应加以抑制不是导致严重的疾病就是导致更强烈的攻击行为。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支持这个结论。
 
  有人可能会问“,表现攻击性有益吗?”这是一种很诱人的想法。我们中间许多人在受到挫折和生气时,曾有过这样的经验,用大喊大叫或咒骂某人甚至打某人来解“心头之气”,以使紧张状态得以松弛。但一个攻击行为能否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呢?
 
  看看下面这些释放攻击性能量的方法:(1)用社会普遍接受的具有攻击性的身体活动这类形式来消耗攻击性能量,如足球、曲棍球等体育活动;(2)进行一些没有破坏性的、幻想的攻击行为如想象打某人或写暴力小说;(3)参加一些直接的攻击行动如痛斥某人、伤害他、刁难他、讲他的坏话,等等。
 
  让我们先看第一种——进行某种社会可以接受的攻击行为。
 
  人们普遍认为这个过程是有效的,而且它受到一些倾向于心理分析的治疗家的极大支持。例如杰出的精神病学家威廉·门宁格曾主张:“竞争性的游戏为本能的攻击内驱力提供了一个不寻常的令人满意的出路。”
 
  自然有人会问,是否有证据表明竞争性游戏减少了攻击性呢?贝科威茨对现有资料所做的精心分析,  没有得出剧烈体育活动能减少攻击性的这一简单明确的结论。事实上,阿瑟帕特森的一个现场研究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他测量了中学橄榄球运动员的敌对情绪,他在赛季前一周和赛季后一周分别评定了他们的敌对情绪的等级。如果剧烈的体育活动和作为橄榄球赛的一部分的攻击行为真的能够减少由抑制攻击冲动所引起的紧张状态,那么运动员在比赛后期应该表现出敌对情绪的减少。但测量的结果却显示出紧张状态明显地增加了。同样,沃伦约翰逊在他对大学运动员的详细研究中也没有发现一致的证据支持精神宣泄的观点。他断定,不仅认为可以在伊顿公学的操场赢得战争是荒谬的,而且希望我们能在那里防止战争更是荒唐的。这并不是说人们在比赛中得不到什么乐趣。他们可以得到乐趣,但是从事这些比赛并不能减少攻击性。
 
  如果参加竞技型和攻击性游戏不能导致攻击性行为的减少,那么观看这类游戏是否可能产生这样的效果?
 
  加拿大的运动心理学家戈登·拉塞尔在一场异常激烈的冰球赛中测量了观众的敌意度。随着比赛的进行,观众变得越来越充满敌意;直到比赛结束,他们的敌意度才回复到比赛前的水平。所以,观看竞技型运看看下面这些释放攻击性能量的方法:  用社会普遍接受的具有攻击性的身体活动这类形式来消耗攻击性能量,如足球、曲棍球等体育活动;  进行一些没有破坏性的、幻想的攻击行为动不仅不能减少攻击性行为,在短时间里还会使之增加。
 
  让我们再来考察释放攻击性的第二种形式——幻想。如果幻想能减少攻击行为,那么在幻想中攻击他人就是一种特别有益的缓和攻击性紧张状态的方法。记住,幻想中的攻击行为实际是不伤害他人的。有证据表明,进行这种攻击性的幻想可使人们感觉好一些,甚至可以暂时减少攻击行为。在西摩·费谢巴赫所做的一个有趣的实验中,  学生们受了教师的侮辱,然后允许半数学生写一些想象的攻击性的故事;而另一半学生没有机会写;还有一个控制组,学生们没有受教师的侮辱。实验结果表明,那些有机会写攻击故事的学生在写完以后,与那些没有机会写的学生相比,攻击性稍有减少。应当指出,这两组受到侮辱的学生的攻击性显着地大于那些根本没有受侮辱的学生。由此看来,幻想攻击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它并不能使攻击性能量明显减少。
 
  现在进一步看看对直接攻击行为现在进一步看看对直接攻击行为的研究。它能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吗?虽然证据并不明确,但有关这个课题的多数实验并未发现精神宣泄的效应。事实上,迄今为止最具共性的发现就是上面介绍的观看暴力的例子;也就是说,当人们有了攻击性行为后,就增加了后来攻击的倾向。如在拉塞尔吉恩及其同事所做的实验中,  被试者和一个学生结为伙伴,这个学生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首先,助手要激怒被试人。在他们就各种问题互相交换意见期间,当助手不同意被试者的意见时,就给被试者以电击。然后,在研究“惩罚在学习上的效果”问题时,被试者扮为老师,而助手当学生。在第一个学习任务上,要求一些被试者在助手每次出现错误时给他一次电击,要求其他被试者只记录下助手的错误。在第二项任务上,让所有被试者都有机会发出电击。
 
  若精神宣泄有效的话,我们期望先前已电击过助手的被试者第二次将发出更轻、更少的电击。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事实上,那些先前电击过助手的被试者,当有机会再次电击助手时,表现出了更大的攻击性。这一现象并不仅限于实验室中,在现实世界的真实事件中也可系统地观察到同样的倾向,如口头上的攻击足以助长下一步的攻击行为。在这种“真实的实验中”,给一些刚被解雇的技术人员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口头表达自己对前老板的敌对情绪。后来,当要求他们描述这个老板时,在其描述里给老板的惩罚、报复比先前未曾口头表达过敌对情绪的技术人员多得多。
 
  总的看来,我们的证据不足以支持精神宣泄的假说。猛眼一看,精神宣泄似乎是个合理的见解,因为它似乎具有某种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当某人惹怒我们时,宣泄对他的不满似乎确实使我们感到舒服一些。然而,发泄我们的敌意并未减少我们的敌意。什么理论可以反驳这种预言呢?
 
  就人类而言,攻击性不仅仅依赖于一个人所感觉到的紧张状态,而且还依赖于一个人的思维。假设你自己是上述实验的被试人,在电击另一个人或表达你对前老板的愤怒之后,第二次再这样就变得更容易了,因为第一次攻击可以减少对其他类似攻击行为的抑制,攻击行为被合法化了,因而你可能变得习惯于做出这样的攻击。而且,对该问题的主要研究结果表明,一个人公开地攻击某人会改变他对那个人的感情,增加他对那个人的厌恶,因而会增加将来攻击他的可能性。
 
  这是为什么呢?在前一章我们已经看到,当一个人伤害另一个人时,在动机上产生一种为残酷行为辩解的认知过程。具体地说,当某人伤害另一个人时,体验到一种认知不协调——“我伤害了萨姆”与“我是公正、理智、善良的人”这两种认知不协调。减少这种不协调的最好方法是,设法使自己相信伤害萨姆并非不公正、不理智的坏事。如我可以无视萨姆的优点和强调他的缺点以使自己相信萨姆是个很坏的人,他受伤害是罪有应得的。
 
  这就是谴责受害者(blamingthe   victim)现象背后隐含的机制——让自己认为受害者是罪有应得。
 
  如果攻击的目标是个无辜的受害者,我更会这样想。例如:在戴维·格拉斯、基思·E·戴维斯和爱德华·E·琼斯的实验(前一章已讨论过)中,被试人使一个先前不曾伤害过他的受害者受到生理或心理上的痛苦,于是被试人就开始贬低他,使自己相信他不是个好人,他活该受罪。这样就彻底减少了不协调,并为进一步攻击做了准备。一旦你贬低过某人,以后就更容易伤害他了。
 
  若受害者不是那么清白无辜,又将怎样呢?如果他(或她)做了一些使你生气的事,他的确应该受到报复,那又将怎样呢?
 
  问题变得更复杂、更有趣了。在对这个问题的几项研究中,有一个是卡恩迈克尔的出色的博士论文。在他的实验中,一位医疗技术员给大学生做了一些生理测验,并当面说了些贬低他们的话。在一种实验条件下,允许被试人向技术员的雇主表达自己对技术员的不满情绪以发泄愤怒,这一行动可能会使技术员遇到大麻烦,也许甚至使他失业。在另一种实验条件下,被试人没有机会表达对于惹怒他们的那个人的愤怒情绪。心理分析预测会发生什么呢?很简单,被压抑的那组人会体验到紧张状态、极度气愤以及对技术员的敌对情绪,而允许表达愤怒情绪的那组人则会因为紧张已释放变得轻松,从而对技术员不那么敌视。总之,根据心理分析理论,表达愤怒可以使受辱的被试人消除愤怒。作为一个忠诚的弗洛伊德主义者,卡恩对实验结果的预计正是这样。但是他却惊奇地发现结果恰恰相反:那些后来有机会发泄攻击性的人比那些受抑制而不能发泄攻击性的人更不喜欢技术员,对他更有敌意。换言之,发泄攻击性并不能抑制攻击倾向,却往往增加攻击倾向——甚至在目标并不完全是个无辜受害者的时候也是如此。
 
  卡恩的实验说明:当人们被激怒时,他们往往实施过分的伤害行为。
 
  在此例中,使技术员丢掉工作与他对学生的伤害相比,是一种严重的过分伤害行为,过分伤害将产生不协调,这和伤害无辜者所产生的不协调极为相似。也就是说,那个人对你所进行的伤害行为与你的报复行为之间在强度上存在着差异,你要对这个差异做辩解——正像“无辜受害者”实验中的情况一样,这个辩解的形式是,先伤害使你愤怒的对象,然后再贬低他。
 
  如果你使自己的报复行为不那么残酷,情况又会怎样呢?就是说,如果你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报复行为,不使它超过你所受到的伤害,情况会怎样呢?我预言,在这种情形下,很少有或者没有不协调。“萨姆侮辱了我,我已回敬了他,我们两清了,没有进一步报复的必要了。”这就是安东尼杜布和拉雷恩伍德的实验所发现的结果。像在卡恩的实验中那样,杜布和伍德安排了各种细节,以使被试人受到一位助手的侮辱和气恼。在一种条件下,使被试人有机会发出一系列电击来报复侮辱他们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旦报了仇,就没有对侮辱者进一步惩罚的必要了。那些没有机会报复的被试人确实决定以后要惩罚侮辱自己的人。这样,我们已看到,如果扯平了,报复就会减少进一步攻击的需要。必须说明的是,现实世界中的大多数情况并不像杜布和伍德的情况那样简单,其中报复行为与所受的伤害相等。在我看来,现实世界通常更类似于卡恩迈克尔实验中的情况,即报复行为一般都大大超过了所受的伤害。例如,无论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对俄亥俄州国民警卫队队员做了些什么(大喊脏话、起哄、嘲骂)都达不到该枪毙或该杀死他们的程度。何况这种大规模攻击行为的多数受害者完全是无辜的。在前述所有情境中,都产生了与精神宣泄相反的结果。一旦我在肯特州枪击过一些持异议的大学生,我就要使自己相信他们真是活该被枪击,甚至比没有伤害他们之前更恨这些大学生;一旦我在越南的美莱屠杀了妇女和儿童,我会比在未屠杀他们之前更加相信这些东方佬是畜牲;一旦我拒绝给黑人提供良好的教育,我将更加相信黑人都是白痴,他们不会从良好的教育中得到什么益处。在大多数情况下,暴力并不能减少使用暴力的倾向,却会进一步增长暴力。
 
  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原因攻击性行为产生的原因正如我们所见,产生暴力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暴力本身。当一个人有了攻击性行为,特别是当攻击力量超过了受害者做过的事而所应受到的攻击强度时,认知和动机力量就建立起来,为敞开进一步攻击的大门而辩解。让我们来看一看产生攻击性行为的其他几个主要原因。
 
  神经学与化学因素人类大脑存在一个被称为“杏仁核”(amydala)的区域,与人类及低等动物的攻击性行为相关联。当该区域受到电击时,平时温和的机体变得暴躁;同样,当该区域的神经活动被抑制时,暴躁的机体变得温和。但应该注意到这里也有灵活性:神经机制的影响可以被社会因素所调整,甚至对动物来说,也是这样如,当一个雄性猴子面对统治地位低于自己的猴子,“杏仁核区域”被激活时,它的确会向其他猴子发起攻击;但如果它面对的是统治地位高于自己的猴子,当“杏仁核区域”被激活时,它不但不会发起攻击,相反还会逃开。
 
  睾丸激素  某些化学物质已被证明能够影响攻击性。如,注入睾丸激素,一种雄性荷尔蒙,会增加动物的攻击性。对于人类也有类似的发现。詹姆斯达布斯及其同事发现因暴力犯罪入狱的囚犯的睾丸激素的自然水平远远高于因非暴力犯罪入狱的囚犯。而且入狱后,睾丸激素水平高的囚犯更多地违反监狱的规定,尤其是与直接冲突相关的规定。达布斯及其同事还发现青少年罪犯的睾丸激素高于大学生。在某所大学内比较友爱程度时,发现那些被普遍认为是最粗野的、缺少社会责任感的、更野蛮的学生睾丸激素的平均水平最高。很明显,睾丸激素可以影响攻击性。反之亦然,攻击性行为增加睾丸激素的释出。
 
  如果睾丸激素水平影响攻击性,那是否意味着男人比女人更有攻击性呢?事实显然是这样的。在对儿童所做的广泛的调查研究中,埃莉诺麦科比和卡罗尔杰克林发现,  男孩始终比女孩更具攻击性。如,在一项研究中,调查者密切观察了不同国家的孩子在玩耍时的情况,包括美国、瑞士和埃塞俄比亚。男孩中的非嬉戏动作,如推搡、打人等,远远多于女孩。同样,在世界各地的成人中间,大多数因暴力犯罪而锒铛入狱的人都是男人。女人通常因财物犯罪(如伪造罪、欺诈罪和偷窃罪)被捕,而不是因暴力犯罪(如谋杀和严重的身体伤害)而被捕。这些差异是由生理差异造成的,还是由社会学习差异造成的呢?我们不能十分确定,但是的确有证据表明生理差异是存在的。特别是在我们国家,在过去的35年间,与男性相比,巨大的社会变化对女性产生的影响并没有造成女性暴力犯罪率的增长。同时,在非暴力犯罪率上,有数据表明女性犯罪率的增长远远高于男性。
 
  无需冗言,上述现象并不意味着女性的攻击性不为人所知或极为罕见。它只说明了女性攻击性确实不像男性那样普遍。而且,艾丽斯伊格雷和瓦莱里亚斯蒂芬发现,当女性产生攻击行为时,他们比男性更容易产生罪恶感或焦虑。研究人员认为,男性与女性的实际性差异,虽然由来已久,但在绝对意义上并非那样巨大。
 
  不过,这些性别差异的明确性和一致性是显着的,不应该被低估。正如伊格雷指出的那样,在许多情况下,微小的差别可能是非常重要的。
 
  戴恩·阿彻和帕特里夏·麦克丹尼尔所进行的跨文化研究的结果支持了几乎无所不在的性别差异。他们要求来自个11国家的青少年阅读关于人们之间相互冲突的故事,并在他们读完故事前打断他们,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想象来结束这个故事。阿彻和麦克丹尼尔发现,在所有的国家中,年轻的男性比年轻女性表现出更多的以暴力方式解决冲突的倾向。可以合理地认识到,在他们的发现中涉及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生化差异;而且,这些发现也清楚地表明,并不仅仅是生化差异在起作用。阿彻和麦克丹尼尔发现,虽然在一个文化中,有证据表明男性的攻击性始终高于女性,但是文化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女性比瑞典和韩国的女性表现出更多的攻击性。
 
  酒精  有一种全世界的许多人都愉快摄取的化学物质就是酒精。许多大学中的社交活跃分子都知道,酒精可以降低对我们不去从事社会鄙视的行为的抑制力,包括攻击性行为。
 
  随机的观察表明,打架斗殴经常发生在酒吧和夜总会里,家庭暴力也时常与酗酒相关。大量确凿的数据支持了这些随机的观察。如,犯罪统计显示,75%的因谋杀、攻击他人以及其他暴力犯罪被捕的罪犯在被捕时都喝得烂醉。另外,控制下的实验室实验也显示,当人们摄取了足以喝醉的酒精时,会比喝得少的人或根本没喝酒的人对挑衅性行为反应更为激烈。
 
  我们并不是说酒精会自动增加人们的攻击性;喝了酒的人们也不一定就会在酒精的驱使下四处打架。更确切地说,实验室和实际实验的结果表明,酒精起着解除抑制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抑制能力减少,从而使我们不如平时那样谨慎。所以,在酒精的作用下,一个人的本性经常被唤起,所以友善的人会变得更友善,暴躁的人会变得更有攻击性。同样,在摄取酒精后,屈从于社会对攻击性行为的压力的人们,或那些受到挫折或煽动的人,会体验到对攻击性行为的限制或抑制的减少。
 
  痛苦和不适  痛苦与不适是攻击性行为的重要预兆。如果一个生物体体验了痛苦而无法摆脱,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攻击行为。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田鼠、老鼠、仓鼠、狐狸、猴子、蝼蛄、蛇类、浣熊、美洲鳄以及许多动物的身上。这些动物会攻击同类动物、其他种类的动物或者是身边的任何东西,包括填充娃娃和网球。
 
  你是否认为人类也和他们一样呢?略微思考一下你就会猜到,人类大概也不例外。大多数人在受到意外的刺痛时(如我们绊了一跤时),很可能会咒骂身边的任何目标。伦纳德伯科威茨在一系列的实验中发现,  与普通学生相比,经历了把手浸在刺骨的水中而痛苦的学生攻击性行为确实显着增加。
 
  出于同样的原因,人们一直在猜想,身体不适的其他形式,如炎热、潮湿、空气污染、刺激性气味,都可能降低人们对攻击性行为的自我抑制。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和70年代早期,由于越战、种族歧视等国家政策问题,美国全国上下充满了紧张气氛。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称之为“漫长、炎热的夏季”的现象表示了极大的担忧,因为在炎热的夏季,暴乱和其他形式民众骚乱的发生频率要高于秋季、冬季或春季。那么事情是真的如此,还仅仅是人们的猜测呢?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在对1967年1971至年发生在79个城市的骚乱所进行的系统化分析中,  梅里尔卡尔史密斯和克雷格安德森发现,  暴乱在炎热的天气发生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在冷天发生的可能性。类似的是,在美国的大城市中,从德克萨斯州的休斯敦到依阿华的德斯毛尼斯,天气越热,暴力犯罪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到现在为止你已经了解到,对于自然环境中发生的事件,我们必须十分谨慎对待。如,一个有较高的科学素养的人会问,攻击性行为的增加到底是由于温度本身的原因,还仅仅是因为更多的人在炎热的天气都比寒冷的天气更喜欢到户外去(挡住别人的路!),所以我们怎能下结论说是炎热本身导致了攻击性行为,而不是因为人们增加了相互接触的机会呢?我们可以把这一现象带入实验室研究,而且做起来十分容易。如,威廉·格里菲特和罗伯塔·维奇做了一个简单的实验,    他们让学生参加一个测试,其中一部分人在常温房间里答题,而另一部分人在一间温度为华氏度的房间里答题。在热房间里的学生不仅报告说他们感觉攻击性更强,而且还对实验者要求他们描述和评价的陌生人表现出更多的敌意。现实生活中的其他一些例子也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即高温可以导致攻击性的增加。
 
  如在重大的棒球比赛中,当温度在90度以上时,击球手被棒球击中的次数要远远多于温度在90度以下他们被击中的次数。在亚里桑那州的凤凰城,与驾驶有空调汽车的司机相比,驾驶没有空调汽车的司机在碰到交通堵塞时更有可能摁喇叭。
 
  受挫和攻击性我们已经看到,攻击性可以被任何不愉快或令人厌恶的情形所引发,如愤怒、疼痛、酷热,等等。在所有这些令人厌恶的情形当中,引发攻击性的主要因素是挫折感。想象一下下面的情形:你必须驾车穿过城市去参加一个重要的面试。在去停车场的路上,你意识到你可能会稍微晚到一会儿,所以你必须加快速度。可当你找到车时,你发现其中一个轮胎瘪了。
 
  “噢,我要迟到20分钟了,好在还不算太糟。”你边说边从箱子里拿出千斤顶,拖出扳手。你连搬带拉,终于把坏轮胎取了下来,换上了备用胎,上紧螺丝。可是上帝呀,备用胎也是瘪的。你沮丧得快要发疯了,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宿舍,走进房间。你的室友看见你站在那儿,手里拿着履历,冒着汗,脏兮兮的,衣服也皱皱巴巴的。他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幽默地问道,“你的面试怎么样了?”你说他是不是要准备挨揍。
 
  如果一个人在实现目的的途中受阻,产生的挫折感会增加攻击性反应的可能性。这并不意味着挫折感一定会导致攻击,或者受挫是产生攻击的惟一原因。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决定了一个受挫的人是否会攻击他人。
 
  罗杰·巴克、塔马拉·登博和库尔特·勒温的着名实验清楚地展现了一幅挫折一攻击性(frustrationaggression)之间关系的图像。这些心理学家让一些孩子观看满屋吸引人的玩具,但不让他们玩,使他们受挫。这些孩子站在金属网外面观看这些玩具,他们很想去玩一玩,但无法拿到它们。在长时间的痛苦等待之后,最后才允许他们去玩这些玩具。
 
  在这个实验中,另一组孩子没有先受挫折,直接让他们去玩这些玩具,这些孩子非常高兴地玩这些玩具。而受过挫折的那组男孩,当最后允许他们接近这些玩具时,却具有极端的破坏性:他们往往打碎这些玩具、将它们摔向墙壁、踩到地上等等。这说明挫折能导致攻击行为。
 
  有几种因素能加重挫折。假设你正想咬一口厚厚多汁的汉堡包时,一个人把它抢走了,这比你在去麦当劳快餐店的路上被一个人拦住更能挫伤你,更能导致你做出攻击性反应。玛丽·哈里斯所做的一个现场研究证明了类似的情况。她让学生在排队买票、餐厅外排队买饭或商店里排队付钱的人中加塞儿。有时他们加在第二个人的前面,有时加在第十二个人的前面。正如我们所估计的那样,当学生加在第二个人的前面时,站在加塞儿者后面的人的反应更具有攻击性。
 
  目的就要达到,可进程突然被中断,这时挫折就会增加。当进程的中断是意外的或看来是不合理的时候,挫折感将进一步增长,这正像詹姆斯·库利克和罗杰·布朗的实验所指出的那样。让被试人用电话为慈善机构募捐,如果得到捐献者捐钱的保证,他们可以挣到钱。使他们中的一些人期望捐款率高,告诉他们以前的电话募捐有2/3都成功了;使另一些人对成功率不抱什么希望。当被募捐的人(这些人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全都拒绝捐款时,那些抱很大希望的募捐者表现出更大的攻击性,他们讲话生硬、粗暴并狠狠地摔下电话。在实验中还改变助手拒绝捐款的理由:有时让其理由很合理(“我没能力捐款”);有时则让他的理由看来蛮横无理(“慈善事业是浪费时间和骗钱的勾当”)。听到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拒绝捐款理由的被试人所显示的攻击行为更多。正像这些实验证明的那样,奋斗目标已具体可见并到了可及的范围之内,对成功已抱有很高的希望却受到不公正的阻碍时,挫折感最为显着。
 
  总的来说,正如这些实验所示:
 
  当目标近在咫尺,唾手可得时,当期望值很高时,当实现目标的过程被无理中断时,挫折感最强。这些因素有助于说明挫折与剥夺之间的重要区别。没有玩具可玩的孩子并不一定去攻击;相反,上边的实验表明,那些有各种理由期待得到玩具的孩子,当他们的期望受到阻碍时,就会经受挫折,这种阻碍是引起孩子们的破坏性行为的原因。与此相一致,精神病学家杰罗姆弗兰克指出,近代史上的两次最严重的美国黑人暴动不是发生在地理分布上最贫穷的地区,而是发生在瓦茨和底特律。对黑人来说,这两个地区的情况并不像美国其他一些地区那样坏。关键是与“白人”的条件相比较,黑人的境遇不好。革命通常不是由那些头部还埋在污泥中的人发起的,而常常是由那些刚从污泥中抬起头,举目四顾,注意到别人比自己生活得好,而且整个制度对自己很不公平的人发起的。因此,挫折感不是简单剥夺的结果,而是相对剥夺(relative deprivation)的结果。
 
  假设我不愿意受教育,而你愿意受教育,你的职业比我强,当我想到这一点时,并不感受到挫折而灰心。但是,我们两个都受过教育,你是白领工人,而我(因为是黑人或奇卡诺人,或妇女)却只能扫大街,我就会感到受了挫折而灰心丧气。如果你很容易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而我因为生长在贫穷的少数民族居住区却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我也会感到受了挫折。
 
  每当我打开电视机,看到白人居住的漂亮房子,看到卖给别人的令人喜爱的东西以及我所不能分享的优裕生活和悠闲娱乐,这时挫折、丧气就愈加深重。当你想到少数民族团体在这个富裕的社会里面临的经济及社会挫折时,你会对只有那么少的暴乱感到奇怪。正如阿历克斯德托克维尔在150年前所述,“一旦产生了释放罪恶的念头,那些在本该爆发的时候耐着性子忍受下来的罪恶,此时则变得不可容忍了。”
 
  只要存在着未得到满足的希望,就存在着可导致攻击行为的挫折。希望的满足可以减少攻击行为,希望的完全丧失也可使攻击行为减到最少。
 
  无希望的人是冷漠无情的人。乌干达人在艾迪阿明专制、残忍的统治下,不敢想象改善生活条件或反抗阿明的统治。南非的黑人,至少是一部分美国黑人,只要使他们不对将来抱有任何希望,他们就不会反抗。显然,用消除人们的希望来减少攻击性这个方法不好。美国惟一的可取之处是至少从理论上说它是希望之乡。我们明确地或含蓄地教育我们的孩子要希望、要期待、要努力工作以改善生活。然而,除非这种希望能够合乎情理地实现,否则暴乱、骚动将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学习和攻击行为有许多因素能诱发一个只经受轻微挫折或痛苦的人产生攻击行为,或者抑制一个受挫折的人的攻击行为。
 
  这些因素就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我们已经看到过社会学习是怎样抑制攻击性反应的。回忆一下,当刺激猴子大脑中惟一能产生攻击行为的区域时,如果猴子(已经学会)害怕某个猴子,它在那个猴子面前就不攻击。
 
  另一个以社会学习为基础的限制条件是,使你受到挫折或痛苦的人的行为意图。人类与动物的区别之一似乎是,人有考虑他人意图的能力。试想下列情境:(1)一个关心他人的人偶然踩了你的脚;(2)一个从不顾及他人的,也不关心你的人踩到了你的脚。假设在这两种情况下你的脚所受到的压力和痛苦的程度恰巧相等,我认为后一种情况会引起你的攻击性反应。所以,我认为挫折和痛苦并非必然引起攻击行为。
 
  的确,攻击性反应是可以被改变的——改变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是挫伤别人的意图。沙巴兹·马利克和博伊德·麦坎德利斯的一个实验已经说明了这个现象。在这一实验中,由于一个三年级学生的愚蠢行为使得全班学生未能获得一笔奖金。然后,向这些学生中的一些人合情合理地、“非恶意地”解释了妨碍他们获奖的那个学生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告诉他们,那个学生当时“很困、很烦”。
 
  与没有得到这种解释的孩子相比,得到这种解释的儿童对那个“妨碍别人”的儿童所表现出的攻击行为要少得多。此外,后来一些利用成年人作为被试人的实验也表明,  假如我们被某人激怒,如果在事发前我们听到了对其行为的合理解释,与事后听到同样的解释相比,我们攻击他的可能性会更小。
 
  另一方面,如果受挫的经历与某些煽动性的刺激因素联系在一起,受挫后攻击他人的倾向可能被加强。伦纳德·贝科威茨及其同事已经证明:
 
  若一个人被激怒或挫伤,只是提一下与激怒原因有关的词或名字,就可增加此人的攻击性。在一个实验中,安排被试者与另一学生结为一对(该学生实际是实验者的助手),实验者把这个学生或是作为“学院的拳击手”或是作为“讲演家”介绍给被试者。这个学生用电击激怒被试者,然后在被激怒的受试者中,让一半人去看电影里激烈拳击比赛的片段,让另一半人看一部令人兴奋而非攻击性的电影片段。随后,使他们有机会电击同伴。正如我们根据前面的讨论所估计的那样,看暴力电影片段的被试者发出时间更长、强度更大的电击。然而,有趣的是,在看拳击比赛电影片段的被试者中,与拳击手结为同伴的被试者比与“讲演家”结伴的被试者向同伴发出更多的电击。在一个类似的实验中,  把助手介绍给被试者时使用不同的名字对一些被试者说此人叫做“柯克·安德森”,对另一些被试者说此人叫做“鲍勃·安德森”。
 
  这次被试者还是看这两部电影片段中的一部。看拳击比赛电影的被试者后来发出的电击更强。但是,在看了拳击武斗场面(这一场面是从非常流行的电影《冠军》中截取的。这部电影的主演叫柯克道格拉斯)的被试者中,那些被介绍给柯克安德森的被试者比那些与鲍勃安德森结伴的被试者发出的电击更多。可见,对一个人的描绘或一个人的名字,即使与此人所做的事实际上毫无关系,也可起到增加别人对此人进行攻击的作用。
 
  同样,仅仅是一个与攻击行为有关的物体在场,也会起到诱发攻击行为的作用。在另一个研究中,  一些大学生在一间屋子里被激怒,这个屋子里随便放着一支枪(是由前面的实验者故意放在那儿的),其他学生在另一房间里被惹怒,这间房子里放的是一件中性物体(一个羽毛球拍)而不是枪。然后让被试者向一位同学发出电击。那些在有攻击性刺激物(aggressive  stimulus)(枪)的房间里被激怒的人,比那些只有羽毛球拍在场时被惹怒的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多。还有一个关于先人为主的例子,我们在第四章中首次提到过。在这个例子中,某些与攻击联系在一起的暗示会增加一个人攻击的倾向。从保险杠贴纸上的口号“杀人的不是枪,而是人”上面,这些研究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正如贝科威茨所说的,“一个愤怒的人如果想使用暴力,他就会扳动枪机。而如果一个人想攻击别人而且这种攻击倾向又未得到很强的抑制,那么枪机也可以扳动他的手指或诱发他的攻击性反应。”
 
  社会学习抑制攻击性的一面是绝大多数人都有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倾向。但是如果这种责任感减弱,又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菲利普·津巴多已经表明,  默默无闻的人比有名望的人更容易攻击他人。在津巴多的实验中,要求女学生电击另一个学生(实际上是实验者的助手),并告诉她这是“通情研究”的一部分。其中一些女学生被隐匿了姓名,她们坐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穿着松松垮垮的袍子,头上裹着头巾,她们的名字从来没有被提到过。另一些学生很容易被认出来,房间里灯火通明,学生们没有穿袍子,也没有戴头巾,每个女学生胸前都戴着名牌。正如所预料的那样,那些无名无姓的人向其他学生放出的电击时间更长,强度更大。津巴多认为,匿名状态会产生非个体意识(deindividuation)现象,这是一种自我意识减弱的状态,对社会评价的关注降低,对不正当行为的自我约束减轻。
 
  因为这是一个控制情况下的实验室实验的一部分,与野蛮的、冲动的暴力事件相比(一般来说,是与骚乱、轮奸、保安委员会的审判联系在一起的),津巴多研究中的被试人表现出来的攻击性显得苍白无力。不过,有理由相信,在实验室之外同样存在着“非个体意识”的现象。布赖恩马伦分析了1899年至1946年间的报道过的私刑事件,发现参与暴徒的数量与暴力程度之间的紧密的关系,人数越多,私刑的残暴程度越高。马伦的研究认为,当人们身为一个群体的一员时,他们是“不为人所知的”。
 
  他们的自我意识会降低,更少在意对攻击性、破坏性行为的自我约束。所以,他们更不可能对攻击性行为负责。
 
  社会学习、暴力和大众媒介几年前,阿尔伯特·班杜拉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的经典实验。其基本程序是让一位成年人打一个空气填充的塑料玩具“波波”娃娃(类似不倒翁的玩具)。有时,这个人一边打娃娃一边骂。让一些孩子们看到大人的所作所为,然后让他们去玩这个娃娃。在这些实验中,这些孩子不仅模仿了大人的攻击行为,而且在看过大人的攻击行为后,还会发明新的、创造性的攻击行为。简而言之,儿童的行为不只限于模仿;看到一个人攻击别人,可促使孩子们发明新的攻击行为。我们把这一过程称为社会学习(social learing)。为什么我们说这些实验如此重要呢?谁会关心波波娃娃的遭遇呢?让我们慢慢道来。
 
  在社会学习的诸多因素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是大众媒体——尤其是电视。毫无疑问,电视在孩子的社会化方面起着主要的作用。同样毫无疑问的是,电视节目中充斥了暴力场面。
 
  根据一项最新调查,58%的电视节目涉及暴力场面,而在这些节目中,78%的节目都不涉及对这些暴力行为的懊悔、指责或惩罚。的确,40%暴力节目中的暴力事件是由孩子们喜爱的英雄人物或有魅力的榜样发起的。
 
  准确地说,孩子们到底从电视节准确地说,孩子们到底从电视节目中学到了些什么呢?一些长期研究表明,孩子看的暴力节目越多,在少年和刚成年时表现出来的攻击性越多。在一项典型研究中,(1)青少年被问及他们在童年时所看的节目以及观看这些节目的频率;(2)由专家独立评出这些节目的暴力程度;(3)由这些孩子的老师和同班同学独立评出他们的一般攻击性。结果显示,在看暴力电视节目的数量和观众后来的攻击行为之间不仅存在着高相关,而且,产生的影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累积。也就是说,这种关系的强度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虽然我们有很有说服力的数据,仍然不能肯定看暴力电视节目会使孩子们变成有攻击性的青少年。但是,至少可以说明一点:攻击性的孩子生来就有欣赏暴力的倾向,而且,这种欣赏不仅表现在他们的攻击行为本身,还表现在他们对观看暴力电视节目的喜爱上。我们再次看到了控制实验的价值,它帮助我们理解事务的因果关系。为了最后揭示观看暴力电视节目能够导致暴力行为,我们必须运用实验的方法。
 
  因为这是一个对社会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必须进行缜密的研究。大量的实验证据表明,观看电视暴力节目的确会增加孩子们的攻击性行为。
 
  如,就这个问题进行的早期实验中,罗伯特·利伯特和罗伯特·巴伦给一组孩子看暴力程度极高的电视警匪片的片断。在控制情况下,给另一组情况类似的孩子看一段令人激动但没有暴力色彩的、具有同样片长的电视体育片。然后每个孩子都被允许到隔壁的房间里和另外一组孩子玩。看过充斥暴力场面的警匪片的孩子比看过体育片的孩子更多地表现出对同伴的攻击行为。
 
  后来由温迪·约瑟夫森做的一个实验表明,  正如我们预料的,观看暴力电视节目对开始表现出暴力倾向的少年的影响最大。在这个实验中,给这些少年看两个电视节目,一个节目是充满暴力的警匪片,另一个节目是激动人心的、但没有暴力场面的自行车比赛。然后,让这些少年玩曲棍球。观看暴力电视节目增加了曲棍球比赛中的攻击行为的次数在那些比赛前被老师评为具有高度攻击性的孩子身上,这种现象尤为明显。他们用球棍打其他孩子,用胳膊肘撞其他孩子,攻击性地向其他孩子大喊大叫。
 
  总之,他们的行为表现出的攻击性程度高于观看了同样暴力节目的、没有攻击倾向的孩子以及观看了非暴力节目的、被老师评为有攻击性的孩子。
 
  所以,观看暴力节目有可能使攻击性孩子得到了表现攻击性的机会。约瑟夫森的实验认为,没有暴力倾向的少年不一定会有攻击行为——至少不会仅仅因为看一部暴力电影而产生攻击性。
 
  结论的最后措词非常重要,因为结论的最后措词非常重要,因为即使是没有暴力倾向的孩子,如果长期观看暴力电影,也会变得更有攻击性。罗斯帕克及其同事的现场实验恰恰证明了这一点。在这些实验中,不同组的孩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观看暴力程度不同的节目。与长期观看良性节目的孩子相比,长期观看暴力节目的孩子(甚至那些没有很高攻击倾向的孩子)更有攻击性。
 
  我们要提到最近的一次国会关于电视暴力节目的听证会。据统计,一个12岁的孩子在电视上平均观看了10万个暴力行为。我们提出这一问题,是因为我们相信上述研究的主要成果之一(除了社会学习和模仿)是一个简单的先人为主现象。也就是说,正像实验中的那样,当孩子们经历痛苦和挫折的时候,看到屋子里或实验室地上的步枪和其他武器就会增加他们的攻击性反应的可能性。那么,给孩子们无休止地提供暴力电影和电视节目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所以,在讨论媒介暴力的影响时,我们把主要目标都放在孩子身上是非常有道理的。少年,从定义上讲,比成年人更有可塑性。即,一般看来,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容易受到所见所闻的事情的更深的影响。但是媒介暴力的影响不仅限于孩子。在许多情况下,成人暴力似乎是对艺术的模仿。如几年前,一个男子开着卡车,冲进德克萨斯州柯林市一家拥挤的自助餐厅,向人们随意地开枪射击。到警察赶到时,22人死亡,是美国历史上最有破坏性的滥杀无辜事件。他随后自杀。在他的口袋里,警察发现了一张电影《费舍尔王》的票根。这部电影描写了一个愤怒的男子向拥挤的酒吧疯狂射击,使几人丧命的故事。
 
  看暴力电影就会导致暴力行为吗?我们不能十分肯定。但是我们知道媒体中的暴力可以并确实对成年人的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几年前,大卫菲利普斯详细调查了美国每天的谋杀率,发现每次重量级拳击比赛结束后的第二个星期,谋杀率都会增加。而且,对比赛的报道越多,谋杀率的增加就越高。更让人震惊的是,拳击比赛中失败者所属于的种族和赛后谋杀案的受害者所属于的种族有相关性:白人拳击手失利后,白人受害者的数量相应增加,黑人受害者的数量没有增加;黑人拳击手失利后,黑人受害者的数量相应增加,白人受害者的数量没有增加。菲利普斯的结论是有说服力的,这些数据是如此一致,以至于无法仅仅被视为一种巧合。我们再次重申,这不能被理解为所有人或者相当数量的人在观看了媒体暴力后都会被激发起从事暴力活动的欲望。但是事实证明,有一些人会受到影响并且结果有可能是惨痛的,这一点是无法否认的。
 
  电视暴力的麻木作用重复对痛苦或不愉快事件进行披重复对痛苦或不愉快事件进行披露似乎会使我们对这类事件的敏感性产生麻木的作用。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我在本章开篇时引用的例子:我对越战中滥杀行为是怎样的习以为常,以至于在向年幼的儿子解释时竟然漫不经心。有很好的证据表明这是普遍现象。当一些年轻男子在看一场相当残酷和血腥的拳击比赛时,维克多·克莱因及其同事测量了他们的身体反应。相对来说,那些每天看电视的人似乎对于拳击场上的打斗漠不关心,他们显示出很少的身体反应,如激动、焦虑,等等。他们用懒洋洋的态度对待暴力。另一方面,那些很少看电视的人却体验了很大的生理反应。
 
  暴力行为对他们有作用。在相关方面,玛格丽特·汉拉提·托马斯及其同事表明,看电视暴力节目可以使人们在面临真实生活中的攻击时反应麻木。
 
  托马斯让她的被试人看一个充满暴力的警匪片或者看一个激动人心的但没有暴力的排球比赛。经过短暂的休息后,这些被试人被允许观看两位学龄前儿童之间的口角和身体冲突。
 
  那些看过警匪片的被试人对此的情感反应少于那些看过排球比赛的被试人。似乎一开始看过暴力事件使这些人对后来的暴力行为脱敏;他们不再为一件应该让他们不安的事件而不安。虽然这种反应可能使我们在心理上不再不安,它也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增加我们对暴力事件的受害人的漠不关心,也可能使我们把对暴力行为的接受作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在其后的实验中,托马斯把她的推理向前推进了一步。她表明了,过多看暴力电视节目的大学生不仅在生理上表现出对暴力的更多接受,而且当他们有机会向同学实施电击时,他们实行的电击比控制组的被试人强度更大。
 
  为什么大众媒介影响观众的攻击性让我总结一下在本节中的所述。
 
  有四个截然不同的因素决定了媒体揭示的暴力现象可能增加人们的攻击性:
 
  1.“如果他们可以做,我也1.“如果他们可以做,我也能。”当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主人公表现暴力时,它可能会减少他们对以前学习到的对暴力行为的抑制。
 
  2.“噢,你是那么做的啊!”当人们在电视上看到主人公表现暴力时,它可能会刺激人们的模仿,向人们提供如何处理事情的方法。
 
  3.“我认为这一定是我的攻击情绪。”大家一致认为,观看暴力事件更容易使人产生愤怒情绪,也更容易使攻击反应一触即发。因此,一个人也许会将他或她适度的生气错误地诠释为愤怒,更有可能发泄出来。
 
  4.“嗬,又是一个野蛮的殴打4.“嗬,又是一个野蛮的殴打场面。看看其他频道在演什么?”观看大量的暴力伤害似乎会降低人们对暴力行为的恐惧以及对受害者的同情,因此使我们更容易对暴力行为麻木不仁,甚至更有可能产生攻击性。
 
  对女性不利的媒体、色情与暴力我国主要的、令人烦恼的暴力型攻击行为是强奸。根据过去年的全国性调查,大约半数以上的强奸或强奸未遂并不来自陌生人的袭击,而是发生于所谓的约会强奸,其中受害者认识攻击者。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个现象呢?
 
  似乎许多约会强奸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男伴没有把女伴的“不”字当真,其中部分原因与青少年在逐渐走向成熟时获得的对“性别角色”的误解有关。角色(scripts)指人们从文化中间接学到的社会行为方式。青少年们获得的“性别角色”指出,传统的女性角色就应该是拒绝男性的更深一步的性行为,而男性的角色就应该是要千方百计达到目的。所以,对高中学生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虽然95%的男性和97%的女性都认为女方一旦说不”,男方就应该停止进一步的行为,但同时,其中有半数学生也认为,当女人说“不”时,她们并不总是真的反对。在这个问题上的困惑促使一些大学对学生在初次约会时的性行为和限度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考虑到和性别角色相关的问题以及误解对方的愿望和意图所带来的不愉快(偶尔是悲剧性的)后果,很容易理解校方为什么会采取这种极端的预防措施。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许多社会批评家对这种措施感到痛心,因为这样做会导致过多的担心和妄想,破坏罗曼蒂克的自发性,减少约会时的兴奋感,甚至可能会吃官司。
 
  在过去几十年里,与强奸案发生率的上升相一致的是逼真、清楚地描述性行为的杂志、电影及录像带的增加。或好或坏,在最近几年中,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开放,对色情的东西也越来越包容。如果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电影、电视中看到了暴力场面会导致暴力行为的产生,是不是看色情材料也会增加强奸案的发生率?虽然宗教界和学术界对此进行过争论,做此假设也太过简单了。确实,通过对已有资料的研究,总统淫秽与色情事务委员会总结认为,清楚的性材料就其本身而言不会导致性犯罪、对妇女的暴力或其他反社会行为。
 
  上句的关键性词汇是“就其本身而言”。在过去几年里,尼尔·马拉穆斯、爱德华·唐纳斯坦及其同事进行了一系列研究以确定色情的影响,如果真的有影响的话。综合起来,这些研究发现接触色情文学是无害的,但是暴力型的色情文学——含有暴力内容的色情文学——滋长了对妇女的性暴力的更大程度的接受,在实际生活中是导致对妇女的攻击性行为的因素之一。在一个实验中,唐纳斯坦给一些男性被试人放映了三部电影中的一部——第一部电影描写了强奸,既有暴力内容又有色情内容;第二部是纯粹的色情电影,没有包含攻击行为;第三部电影,既无攻击行为又无色情内容。在观看了其中一部电影后,这些男人参加了一项似乎与电影无关的研究,让他们教一位男性或者女性助理发一些没有意义的音节,命令他们向回答错误的助理发出电击,还允许他们任意选择电击强度。(不让这些被试人知道,实际上无人受到电击。)那些看过强奸电影的男人会发出强度最大的电击——但仅针对女性助理。
 
  同样,马拉穆斯做了一个实验,让男大学生看两部色情电影中的一部。第一部电影描绘了两个彼此情愿的成年人的做爱情景;第二部电影描绘了一个强奸事件。看完电影后,要求这些男人进行性想象。与看过第一部电影的大学生相比,看过强奸电影的男大学生勾画出的性幻想中含有更多的暴力。在另一个实验中,  马拉穆斯和切克安排大学生们观看两部电影中的一部,其中一部逼真地描写了性暴力,另一部既无暴力也无性行为。几天后,让这些学生填一张性态度调查表。看过性暴力电影的男学生对女性施暴的接受程度增加。另外,他们还开始相信某些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如,是妇女挑起了强奸,并且喜欢被强奸。
 
  我必须指出,总的来说,相信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不仅限于男性。马拉穆斯及其同事在一项对女大学生的调查中发现,虽然不止一位女大学生认为她不会从性暴力中获得任何快感,大多数人认为有一些女性也许是这样的。我再重申一次,接触暴力型色情描写有助于增加男性相信这些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有证据表明,这个说法不一定是根深蒂固的信念体系的一部分。如,在一项研究中,当男大学生看一部性暴力电影时,正如预料的那样,他们对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的相信程度上升。但看完电影后,当研究者向他们解释了实验程序后,与既没看过这部电影也没听到解释的控制组中的学生相比,他们对关于强奸的荒诞说法的相信程度下降。
 
  虽然这一发现令人鼓舞,我们也不应该就此满足,因为这些资料同样显示,长期接触性暴力会导致对女性施暴问题上的情感脱敏和冷酷。而且,有理由相信,不断观看x级性暴力电影——即那些内容中含有极端暴力行为,但清楚的性描写少于色情电影的电影——会比不含暴力的x级色情电影更具破坏力。在一丹尼次实验中,  尔林茨及其同事发现,让男大学生至少看两部性暴力电影(隔一天看一部),脱敏反应的确存在。也就是说,当比较他们对第一部和第二部电影的反应时,发现他们表现出来的对电影中的暴力内容的情感反应下降,对电影中妇女更加贬低。另外,研究者比较了x级性暴力电影、x级色情电影和青少年性行为的电影对于男性对被强奸女性受害者的态度的影响。在看电影两天后,被试人参加了一个假定的非相关实验,观看了一例再现的强奸案审判,并被要求对受害人和被告作出判断。我们又一次看到性暴力电影对男性观看者的态度有重大的影响。与观看非暴力色情电影的学生或青少年色情电影相比,观看性暴力电影的男学生表现出对案件中受害者的同情较少。这些发现表明,我们的社会对电影的评级制度偏离了目标,带有误导性:我们对清楚描写性行为但不含暴力的电影给予了更具限制性的x级,但对充满暴力镜头的性暴力电影仅给了r级——因而被更多的人所观看——即使有证据表明后者的影响是负面的。
 
  总而言之,性与暴力的结合——无论是在色情电影中还是在性暴力电影中——所产生的影响与媒体中其他暴力形式相关的影响同样显着:攻击水平在增加,在许多情况下,包容暴力的态度也得到了强化。观看暴力(色情或其他什么)不会起到发泄作用,相反,这样做似乎会鼓励攻击行为。这些资料提出了关于审查制度和第一修正案规定的权利等复杂的政策问题,已经超出了本书讨论的范围。
 
  虽然我本人反对强制执行审查制度,我认为,以公正的态度阅读这一研究会导致媒体中的某些政策制定者采取某些审慎的自我约束。
 
  吸引大众注意的攻击行为攻击行为还有另一个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复杂而无情的社会里,对于一个受压迫的少数民族来说,攻击行为可能是引起歧视他们的人注意的一种最戏剧性的手段。没有一个人会否认,瓦茨和底特律暴乱的效果足以提醒大量正直而有感情的人去注意美国黑人的困境;没有一个人会怀疑,雅典和纽约的国家监狱里的流血事件导致了改革监狱愿望的增长。这种结果以人的生命为可怕的代价值得吗?
 
  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家,我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说,暴力从来不会简单地因条件得到改善而结束。暴力滋生暴力——不仅在受害者反击敌人这个简单意义上是如此,在下边这种更复杂、更隐晦的意义上也是如此,即攻击者通过夸大对手的邪恶来为自己的暴力辩护,因而增加他进一步攻击(一遍又一遍地)对手的可能性。
 
  永远不会有一个战争能结束所有的战争或骚乱以结束不公平现象。恰恰相反,好战行为强化了好战态度,好战态度又增加了产生好战行为的可能性。我们必须寻找其他方法解决这些问题。
 
  一种比较缓和的攻击手段可用来纠正社会疾病而又不会造成不可调和的、无限循环的冲突。想想甘地在20世纪30年代打败驻印英军的成功范例。罢工、联合抵制、其他形式的非暴力反抗最终导致英国统治的结束,而没有滋长两国人民之间迅速升级的憎恨。静坐、联合抵制同样被马丁·路德金、西泽·切夫斯和其他一些人成功地运用,他们唤醒了我们对我们的国家发生的真正的令人悲哀的事情的意识。因而,我将引述洛伦·艾斯利的呼吁——希望我们的民族成为更温和的民族。但我要补充一点,我要呼吁,希望我们的民族成为更能容忍彼此的差异的民族,但不要容忍不公正现象。这就是说,我们的人民既要热爱别人、彼此信任,又能用呼吁、大声抗议、罢工、联合抵制、游行、静坐示威(甚至投票表决)来消除不公正和残酷。再强调一遍,我们在无数实验中已看到,暴力不能像水龙头那样可随意打开和关闭。研究工作一次又一次地表明,减少暴力的惟一方法是,不断地减少能给人造成挫折从而导致暴力攻击的不公平。
 
  如何减少暴力至此,我们己经初步集中地讨论至此,我们己经初步集中地讨论了一些增加人类攻击性的因素。然而,如果我们认为减少攻击习性是个有价值的目的,那该怎样去达到这一目的呢?寻求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法是诱人的。不止一位像前美国心理学会主席这样的专家提出建议,发明一种抗残酷性的药物给人们(特别是给国家领导人)服用,以此作为在全球范围内减少暴力的手段。寻求这种解决方法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有点令人感动,但生产这种药物是极不可能的。
 
  除非使服用者的动机系统完全平静下来,否则不可能开发出这种减少残酷性的药物。化学药物不能像心理过程那样分辩细小的差异。像爱因斯坦一样,既温和、热爱和平又精力充沛、富有创造力、有勇有谋的人,是生理和心理力量微妙结合、遗传能力和后天学习微妙结合的产物。很难想象化学药品能表现得如此精细。此外,对人类行为的化学控制有如噩梦一样可怕。我们能够信任使用这种手段的人吗?
 
  也许在减少攻击性问题上既简单又安全的解决方法是不存在的。根据已经学到的东西,我们可以对某些既复杂又不那么简单明了的可能性做出推测。
 
  纯理性我敢肯定,我们能构想出一套合乎逻辑的、理性的论点,来描绘攻击行为的危险性及其产生的悲惨后果(不仅存在于受害者身上,也存在于攻击者身上)。我甚至能相当肯定,可以说服大部分人相信这些论据是充分的。显然,大多数人都一致认为,战争是地狱,街头暴力不受欢迎。但是,这种论据无论多么充分、多么具有说服力,大概仍然不能显着地减少攻击行为。即使能说服人们相信攻击行为普遍不受欢迎,但是人们仍会做出攻击行为,除非他们坚信攻击行为对自身不利。早在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观察到,许多人是不能被理性行为说服的:“因为建立在知识基础之上的论据意味着教育,而有些人是不可教育的。”  此外,控制攻击行为的问题最先发生在童年的早期——也就是说,发生在个体年纪很小、还不能推理的时期——逻辑性的论点几乎没有什么价值。由于这些原因,社会心理学家已在寻求其他劝导的方法和技巧,其中许多虽是为儿童设计的,但同样也适用于成年人。
 
  惩罚对一般公民来说,减少攻击行为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惩罚。如果一个人抢劫、殴打或杀害他人,简单的方法就是把他投进监狱,或者更极端些,把他处以死刑。如果一个小女孩攻击父母、兄弟或同伴,可以打她的屁股、呵斥她、取消其优惠权或让她感到自己犯了错。这样做的假设是,这个惩罚会“给她一个教训”,使她下次做出同样行动前“三思而后行”。而且,这种惩罚越厉害效果越好。但问题并不那么简单。业已证明严厉的惩罚只是暂时有效,除非谨慎运用,否则它最后会起相反的作用。
 
  对现实世界中的父母和孩子的观察已多次证明:使用严厉惩罚的父母养育的孩子往往具有特别强的攻击性,或者像大人一样,喜欢用暴力方式来解决个人和政治问题。这些攻击性通常发生在家庭之外,远离惩罚者的地方。但是,只靠这种自然观察还不能得出结论,它们并不一定证明对攻击行为的惩罚本身能使儿童产生攻击性。采用严厉惩罚的父母也许同时还做了许多别的事情这就是说,他们自己也许就是严厉并具有攻击性的人,因此其子女有可能只是简单地模仿父母的攻击行为。确有事实表明,孩子们如果被一个曾经充满爱心、精心呵护他们的人惩罚时,当该成人不在身边时,孩子们有遵从他的意愿的倾向。另一方面,孩子们如果被一个没有人性的、冷若冰霜的成人所惩罚,一旦这个成人离开房间,孩子们就不太可能遵从他的意愿。因而有理由相信,如果能在和睦关系的前提下明智地运用惩罚手段,那惩罚就是有用的。
 
  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惩罚的效能的因素是惩罚的严厉性或束缚性。
 
  严厉的或束缚性的惩罚可使人备受挫折,因为挫折是引起攻击行为的基本原因之一,所以在试图抑制攻击行为的时候,避免使用挫折的方法看来是明智的。罗伯特汉布利姆及其同事所做的一项研究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在这项研究中,教师用剥夺权力的方式来惩罚富于攻击性的男孩。具体说就是,这些孩子得到了一种代用券,用它可以换取各种好玩的东西。一个孩子每攻击一次就被收回一些证券。
 
  在使用这一方法期间及实验结束后,这些孩子的攻击行为的次数实际增加了两倍。这很可能是增加挫折的结果。
 
  美国的监狱是相当严厉而且具有束缚性的惩罚机构,那里的情况如何呢?虽然把罪犯置于严厉的环境中以防止将来继续犯罪的想法凭直觉看来是正确的,但几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一假设。实际上,正如我们的分析所预言的,监禁可能产生相反的结果。但是,要确定其具体的结果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单独考察监禁的结果,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影响着被监禁的人。那么多人重返监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犯罪型的人吗?换句话说,惯犯是否是一群特殊的冥顽不化的罪犯,无论惩罚有多严厉都愿意过一种罪恶的生活呢?
 
  是否由于囚犯是反社会的、不道德的人,而看守是独裁主义者和虐待狂,才使监狱充满了压迫和暴力呢?虽然这些可能性在现实世界中往往难以验证,两个特殊的研究提供了证据,证明了监狱不能防止刑满释放者重新犯罪,也证明了囚犯的残暴及非人性不完全是由囚犯和看守的人格特点造成的。最高法院的一项决定为第一个研究提供了机会,  使我们可以分离出囚禁对累犯的效应。1963年出台了没有辩护律师的人不能被判重罪的规定,佛罗里达监狱的许多囚犯刑期未满就被提前释放了。这些提前释放的囚犯与那些继续留在监狱里的囚犯之间的惟一差别是,辩护律师不曾为这些被释放的囚犯辩护过。因而,研究者可对两组几乎完全一样的囚犯进行比较;一组被提前释放,另一组要继续服刑,一直“改造”到期满为止。
 
  从累犯的情况看,两组囚犯存在着惊人的差异:服满刑期的罪犯重回监狱的可能性是提前释放的囚犯的两倍。
 
  这是否意味着严厉的惩罚不能减少犯罪呢?不一定。虽然这项研究确实提供了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长期监禁不能阻止被释放的囚犯的重新犯罪,但也不足以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即,严厉惩罚的效果可能仅仅是阻止从未犯过罪的人的犯罪倾向。惩罚的威胁很可能一开始就阻止了许多即将犯罪的人触犯法律。
 
  回到第二个问题上来,监狱的问题是由罪犯的性格类型引起的,还是由于环境的性质引起的?我们在第一章结尾引用的“斯坦福监狱实验”的戏剧性的可怕结果说明了第二个结论。菲利普·齐姆巴多及其同事创造了一个模拟监狱情境,把他们所能选择的最正常的人投入其中。学生们在完成了一套心理测验后被随机地安排为囚犯和看守。即使经过这样精心地选择过程,把这些学生放在独裁的、压迫性环境里,仍然导致了齐姆巴多所描述的残酷和人性的丧失,结果预定两周的实验只做了6天就停止了。
 
  这方面的证据进一步证明,虽然严厉惩罚经常能使人顺从,但它很少使人产生内化。为了建立长期的非攻击性的行为模式,重要的一点是,当人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要诱导他们内化一套能贬低攻击性的价值观。在第五章详细讨论过的实验中,我和梅里尔卡尔史密斯以及乔纳森弗里德曼证明:  对小孩说来,适度惩罚的威胁作用比严厉惩罚更有效。虽然这些调查只涉及孩子们对玩具的喜好,但有力地说明了适度惩罚(而不是严厉惩罚)的威胁作用同样可阻止攻击行为。
 
  让我来举例说明它的运作过程吧。假设母亲为了让儿子暂时不要欺负小妹妹而用惩罚来威胁他,如果母亲成功了,孩子就会感受不协调。他的认知“我想打我的小妹妹”和“妈妈禁止我打小妹妹”的认知互不协调。如果他受到严厉的恫吓,那么他就有充分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对打人行为的抑制——他可以这样减少不协调:“我不能打小妹妹,如果我打了她,我肯定会挨一顿狠揍,但我真想打她。”然而,假如母亲用一种较为适度而不严厉的惩罚——强度刚好使孩子停止攻击行为,那么在这个例子中,当孩子自问为什么没有去打小妹妹的时候,他不能用受到威吓这个理由来减少不协调。也就是说,他不能轻易地说服自己如果打了小妹妹自己也会挨打,因为这不是真的。他必须为自己不打妹妹这一事实寻找辩解的理由。换言之,他的外在理由(即威胁的严重性)很小,因而,为了证明自己不打妹妹是正确的,他必须加上自己的内在理由。例如,他可能让自己相信不再喜欢打妹妹了。
 
  这不仅为他眼下不打妹妹的行为进行了辩解,而且更重要的是,这可以减少他将来打妹妹的可能性。简言之,即一种反对攻击性的价值观被内化了。他会说服自己相信,对他来说,打人既不受人欢迎,又没什么乐趣。
 
  在真实世界里,这一普遍原则已在校园里得到了一些成功的应用。大卫·奥尔维斯致力于挪威学校系统的研究。他通过训练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警惕打人问题以及采取及时、适度的惩罚措施,将打人行为减少了50%。总的来看,这项研究表明,如果对攻击行为的惩罚及时、适度,没有形成价值判断的孩子更容易形成对攻击行为的厌恶。
 
  对攻击性榜样的惩罚惩罚问题的一个变式是对别人的惩罚。明确地说,有人认为,让孩子看一个攻击者的可悲下场,可以减少他们的攻击行为。这里隐含的理论是,看到这种情况的人会感到自己的攻击行为受到了惩罚,因此他们的攻击性会变得弱一些。也许在我们民族的历史上,公开的绞刑和鞭挞就是持这一理论的人安排的。它有效吗?现实世界里的众多资料不支持这一理论。例如,从“总统法律执行委员会”提供的资料看,  死刑的存在和运用并未减少杀人犯罪率。此外,根据非正式的资料,大众宣传工具经常把攻击性强的人描绘成颇具魅力的人,即使他们最终受到了惩罚,也仍然可能诱使一些人去寻求与这样一些暴力人物的认同。
 
  从严格控制的实验中得出的证据给我们展现了一幅更清晰的画面。一般来说,在这些实验里,孩子们看一部电影,上面有个攻击性很强的人物,由于攻击行为,他或者得到奖励或者受到惩罚。然后给孩子们机会,使他们可以在与电影上相似的环境下发出攻击。一致的发现是,看过攻击者受惩罚的电影的孩子,其攻击行为显着少于那些看过攻击者受奖励的电影的孩子。前面已经提到过,也有些证据表明,那些看到攻击性人物受惩罚的孩子比看到攻击性人物既未受惩罚也未受奖励的孩子所表现出的攻击行为少。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讨论中最重要的方面——看到一个榜样因攻击行为而受惩罚的孩子,他的一般攻击水平并不比从未看过攻击榜样的孩子低。换言之,此项研究的主要结论似乎表明,看到攻击者受奖励会增加孩子的攻击行为,看到攻击者受惩罚不会增加孩子的攻击行为。但尚未定论的是,看到攻击者受惩罚是否会减少其攻击行为。也许它和根本不让孩子接触攻击性榜样的效果相同。关于这项研究对于大众宣传工具中暴力描绘的影响问题已经讨论过了。
 
  对另一种行为模式给以奖励已经研究过的另一个可能性是,当一个孩子进行攻击行为时不理睬他(或她);在他进行非攻击行为时给予奖励。这种做法部分地依据这样一个假设:孩子们(也许还有成人)常把进行攻击行为作为吸引他人注意的一个手段。对他们说来,宁愿受罚也不想被忽视。然而自相矛盾的是,对攻击行为的惩罚实际上可解释为一种奖励——“嘿!瞧,每次我一碰小妹妹,妈妈就很注意我。我想再来一次。”布朗·保罗和罗杰斯·埃利奥特在幼儿园所做的实验验证了这一想法。他们让幼儿园的老师不理睬孩子的任何攻击行为,同时要求老师十分注意这些孩子,当他们做了与攻击行为相反的行动,如友好地玩耍、把玩具分给别人、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时,给他们以特别关照。几个星期以后,这些孩子的攻击行为明显地减少了。乔尔·戴维茨在一个更加精细的实验中证明:  挫折不一定导致攻击行为;相反,它也可以导致建设性行为,只要经过事先训练使这种行为能吸引人、引起人们的兴趣。在这项研究里,让孩子们四人一组地玩耍,对一些小组的建设性行为给予奖励,而对另一些小组的攻击性和竞争性行为给予奖励。然后故意挫伤所有的孩子。方法是先让他们产生一种希望,即告诉他们要看娱乐性电影,还可以做游戏。实验者甚至真的开始放映电影并发给每人一些糖果让他们等一会儿再吃。这时,挫折来了:实验者突然在影片的最高潮时停止放映,并且收回了糖果。之后,让孩子们自由玩耍。那些被接受过建设性行为训练的孩子,比其他组的孩子表现出更多的建设性行为和更少的攻击性行为。
 
  这项研究的确很鼓舞人。在此我发现很有必要陈述我的坚定信念,即如果希望看到社会上大多数的孩子在面临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及逆境时,都能自愿选择建设性行为而非破坏性行为是非常幼稚的。一般说来,社会呈现给我们的各种迹象表明,用暴力方式解决冲突和挫折不仅占主导地位,而且还为世人所推崇。约翰韦恩、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斯尔维斯特史泰龙、阿诺德施瓦辛格、詹姆斯邦德成为了我们的文化偶像。无论是清楚地表达还是含蓄地表达,无论是扮成复仇牛仔、城市警察、拳击手、终结者,还是用奇异和娱乐的方式击退对手的温文尔雅的特工,这些影视英雄展现给孩子们的是社会的价值取向以及对他们的寄望。
 
  无需冗言,我们对发生的问题采取暴力解决的方式的宣传不仅仅局限于电影和录像片;这类事件同样主导了每天的晚间新闻。因而,一点儿也不奇怪孩子们是怎样知道大人们经常用暴力方式来解决冲突的。而且,许多孩子甚至没有意识到还有其他可行的或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我们希望看到孩子们在成长阶段认同非暴力的解决方法,那么向他们提供掌握这些技巧的特殊训练并鼓励他们运用这些方法可能是个极好的想法。而且,我们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在家庭和学校里同时提供这样的训练。
 
  非攻击性榜样的在场一个抑制攻击行为的重要方法是,清楚地指出这种行为是不适当的。最有效的指示者就是社会——即在同一情境下,其他有自制能力的、相对无攻击性的人在场。例如,在罗伯特巴伦和理查德凯普纳的一项研究中,  被试人在受到某人的侮辱后,又看到此人受到第三者的电击。这第三者或者发出强烈电击或者发出轻微电击。另外还有一个控制组,这组的被试人没有看到第三者发出电击。然后,给被试人机会电击侮辱他们的人,那些看到第三者发出强烈电击的被试人,比控制组的被试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强;看到第三者发出轻微电击的被试人比控制组的被试人所发出的电击要弱。我们对这种情况应该很熟悉吧?读者可能已注意到,攻击行为的表现与其他(任何)行为的表现一样,可以视为一种从众行为。尤其在一个模棱两可的情境中,人们看到别人如何行动以确定什么行为是适合的。请你回忆第二章里我们所描述的情境,在那个情境下你可能在弗里唐尼亚高级官员的餐桌上打嗝。这使我们联想到,如果你和你的朋友受到挫折或被惹怒,你周围的所有人都向折磨你的人掷雪球,这就会增加你掷雪球的可能性;如果所有的人仅仅在气愤地指责他,就会增加你气愤地指责他的可能性;如果大家都用棍棒打他的头,就会增加你捡起棍子打他的头的可能性。
 
  培养对他人的通情假设在一个繁忙的交叉路口的红绿灯下,汽车排着长队。绿灯亮时,排在最前面的司机停了15秒还没有启动汽车。发生什么事情了?我们可以肯定,催促的喇叭响成一片。这可不是按一两声喇叭提醒最前面的司机绿灯亮了那么简单,这些拖着长腔、响个不停的喇叭声说明了那些受挫的人们正在发泄他们的烦躁情绪。确实,在控制实验中发现,在这种情形下,排在第二位的司机,大约有90%会以攻击性的方式揿喇叭。在同一个实验中,一位行人在红灯还亮着的时候从第一辆车与第二辆车之间横穿马路,等到绿灯亮时,他已经穿过了马路。
 
  而排在第二位的司机,大约有90%的人一直到绿灯亮起来还在揿喇叭。那么,如果这位行人是拄拐杖的人,情况会是怎样呢?很明显,看见有人拄着双拐唤起了通情反应。通情的感受超过了攻击的欲望,揿喇叭的人的比例大幅度下降。
 
  通情是一个很重要的现象。西摩·费谢巴赫注意到:  很多人觉得故意使别人受痛苦是很困难的,除非他们能找到一些判定受害者已失去人性的方法。因此,当美国在与亚洲人作战时20世纪40年代与日本人作战,50年代与朝鲜人作战,60年代与越南人作战),我们的军人经常把亚洲人称为“蠢猪”。我们认为将亚洲人非人性化是为他们的残酷行为找到合理的理由,因为对于一头“猪”实施暴力比对人要容易。正如笔者在本书中一再提到的,费谢巴赫指出的那种文饰作用不仅使我们有可能攻击别人,而且可以使我们继续不断地攻击别人。
 
  回忆一下生活在俄亥俄州肯特城的那位中学女教师。在四个肯特州立大学的学生被俄亥俄国民警卫队员杀死后,她告诉作家詹姆斯米切纳说,任何一个赤足走在大街上的人都该死。就表面判断,这种言论是十分荒诞的。只有当我们意识到,说这种话的人已经把悲剧的受害者看做失去人性的人,才能够开始理解它的含义。
 
  我们可能对这种情况感到痛心,同时对于这种情况的理解又可帮助我们去消除它。具体地说,许多人为了进行一项极端的攻击行为,必须使自己相信受害者已经失去人性。如果这是真的,那么通过培养人们的通情就会使攻击行为难以进行。诺马和西摩费谢巴赫的确已经证明:  儿童的通情和攻击性之间存在着负相关,一个人通情越多,越不会采用攻击行为。
 
  后来,诺玛·费谢巴赫开发一套训练通情的方法并成功地测试了它对攻击行为的有效性。简单说来,她教育一些学龄前儿童如何从别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孩子们被训练去识别人们的不同情绪,然后让他们在各种各样充满情感的情景下扮演其他人的角色,并以小组为单位探究他们各自的情绪。这些“通情训练”导致了攻击行为的显着减少。乔治娜汉默克和黛博拉理查德森近期做过一个类似的实验,证明了通情是极端攻击行为的重要的缓冲器。他们把大学生置于一个情景下,命令他们每个人向另一个同学发出电击。那些受过通情训练,能够感受他人情绪的学生发出的高强度电击要少于那些通情较少的学生。肯依奇沃布奇(音译)及其同事在日本学生中也发现了类似的结果。沃布奇命令每个学生向另一个学生发出电击,作为一个学习实验的一部分。在一种情况下,在受到电击前,受害者先介绍一下个人情况因而打开了促使通情形成的大门;在控制情况下,受害者没有机会介绍自己。受害人在前一种情况下受到的电击比在后一种情况下受到的电击轻得多。
 
  有很多方法能促进人们之间的通情;其中一部分可以在小学教室里学到,无需在此一一指出,我也不准备在这里讨论他们。
 
  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看一看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认为别人已失去人性。这种看法产生于偏见中,它不仅伤害受害者,同时也伤害压迫者。读了下一章的第一段你就会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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