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母虐女——忽视、虐待儿童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就有那样的母亲可以冷漠无情地虐待自己的孩子。
 
  2007年11月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某市“恶母暴虐幼女案” 一审在该市某区 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恶母”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李某夫妇在第一胎生了个女儿后,一直想要个儿子。2000年9月,二女儿媛媛(化 名)出世,令李某夫妇大失所望,于是将媛媛送给同村一对结婚多年未育的夫妇收养。 后来,该夫妇生了自己的孩子,便于2004年3月将媛媛送回给李某,并向李某索要了 3000元抚养费。为此,李某心里很生气,加之媛媛平时不讲卫生、调皮,且李某认为 女儿和她属相不和,便长期采取木棍殴打、开水烫嘴等暴力方式虐待媛媛。
 
  2007年6月4日媛媛因腹泻弄脏了床单,李某便用桑树条抽打媛媛全身。6月5 日早上,媛媛准备上学时,再次遭到李某的殴打。媛媛到校后昏倒,被学校老师送往 医院救治。学校老师看到媛媛体无完肤、伤痕累累的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媛媛全身软组织损伤属重伤。“恶母暴虐幼女案” 经媒体曝光后,激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义愤,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许多市民到医 院慰问媛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李某长期殴打其女儿媛媛,并致其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 为已经构成虐待罪。鉴于被告李某认罪态度好,有悔过表现,本着维护家庭成员间的 平等权利,保护儿童身心健康不受非法侵害,同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管教和照应,教 育被告正确行使监护职责,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李某抱着3个年幼的孩子流下了悔恨的泪,非常感激法官给她重新改过 的机会,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打孩子了,一定将他们抚养成人!
 
  由于计划生育,现在一般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心疼还来不及,谁能忍心虐待 自己的孩子呢?李某虐待亲身女儿的行径实在是令人发指。她的犯罪动机有两个,首 先在于想生男孩未果,所以便将心中的愤怒加注在女儿媛媛身上;其次,是深受封建 迷信思想影响,觉得媛媛与其属相不和,所以加以虐待。从李某的施虐动机来看,她 具有典型的偏执人格。随着法院的宣判,李某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希望 她能真心悔过,不再虐待孩子,像她所保证的那样用心抚养孩子长大成人。
 
  当然,像李某这样的“恶母”现实生活中还是很少的,更多的父母不是虐待孩子, 而是忽视孩子。很多家长以自己工作太忙为由把孩子送到寄宿幼儿园,但是幼儿园再 好也不如自己的家。或者有些家长选择请保姆照顾孩子,结果保姆为了安全包办了一切, 孩子很难得到成长。又或者有些父母选择让自己的父母照顾自己的孩子,结果隔代抚 养使得孩子易养成任性、自私、为所欲为的性格,不利于孩子自理能力的培养。对于 孩子来说,对父母的依恋情感得不到满足,也会使他们产生郁闷,导致心理和行为障碍。
 
  父母们要知道,与其拼命赚钱再把钱都花在孩子身上,不如多和他们在一起游戏, 更多地重视孩子的存在,满足孩子情感上的需要,并在和孩子交往的过程中促进孩子的心理发展。相信这样一定可以促使孩子德、智、体诸方面均衡发展,从而拥有健全 健康的心理和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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