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小孩与子人格
在心理治疗领域最早讨论内在小孩概念的是卡尔_荣格,他在1940年首次出版的著作《儿童原型心理学》中,以“在里面的小孩”指称儿童原型;而第一位正式使用“内在小孩”这个词的是柯林,他在1963年出版了《探索你内心的往日幼童》这本书,他以整本书讨论内在小孩的概念及治疗方法。柯林认为之所以会产生内在小孩的概念,是因为如梦想、希望、情绪的自由表达、活力、喜悦等这些基本的人性概念,对大多数人而言,往往在童年时期比较有机会经验得到。
一种类型的内在小孩被用来隐喻过去的创伤记忆,持这种看法的学者以布雷萧及古典沟通分析派专家为主,他们视内在小孩为过去创伤记忆的投射,是个人防御机制的起源。二者皆认为内在小孩代表的是一种创伤记忆,因此内在小孩是不成熟的、容易害怕与焦虑的,需要我们加以照顾及抚慰,才能帮助内在小孩长大。
受伤内在小孩的治疗目标在于找出重要的创伤记忆,这个记忆可以是对事件的记忆,或单只是情绪的记忆(觉得痛苦,但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以成熟的成人自我或内在父母来抚慰受创的内在小孩,让内在小孩从不成熟变为成熟,不再容易担心害怕,从而帮助内在小孩长大。
另一种类型的内在小孩被用来隐喻为童年期未受伤的自我状态,持此观念的以米西迪为代表,认为内在小孩概念较类似所谓的赤子之心,是未受伤的童年期自我状态,随着社会化的过程,人们认为成熟即是不要孩子气,因此开始嫌弃内在小孩,隐藏心中那种自发的、爱玩的、天真的心情,逐渐与内在小孩分离,最后造成情绪问题。
还有一种类型的内在小孩是隐喻一种超越的存在状态,持这种观点的以荣格为代表。他除了用“在里面的小孩”来描述儿童原型,也用“神圣小孩”来形容人的超越意识。认为神圣小孩是“一切光上的光,是治愈的引领者。”神圣小孩一方面面对外界非常无助,一方面又拥有
超越一般人性的力量。因此,荣格的内在小孩兼具痛苦与超越两种特性,在面对现实的挑战与生活的折磨时是痛苦的,在反观内心沉静,面对内在时,又能感受存在本身的超越力量。
因此,所谓治疗,并非只是抚慰痛苦的过去记忆,或是恢复童稚时的天真,而是避免依着心中的恐惧及欲望,或潜意识中的冲突生活,同时更要回归内在本心,遵从神圣小孩的引领与期望,感受自身存在经验的超越力量。在这里,内在小孩就不是个需要被照顾的对象,而是具有纯洁灵性的存在,能作为当事人人生的指引者的;当事人是反被内在小孩所引领的,和前两种类型相当不同。
以罗伯特•阿萨吉欧利为代表的心理综合学派认为,内在小孩也是子人格的一种,是指基于生存的需要,而在生命中某一时刻留存的行为、感受或想法的整体。子人格的数量无限多,通常以一种象征性的词汇来称呼各种子人格,如“受害者”“超人”“小公主”“受伤的小孩”“关爱的父母”等等,所有的子人格皆应统合于一个超越子人格的自我之下。人之所以会有问题,是因为过于认同或过于忽视某一或某些子人格,同时缺乏整合各种子人格的能力。
视内在小孩为子人格的一种,也就意味着内在小孩的数目很多,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受伤的内在小孩”“渴望父爱的内在小孩”“追求自由的内在小孩”“暴躁没耐性的内在小孩”,众多的内在小孩在个人心中不断冲突争执,缺乏彼此之间的对话,就会造成心理上的困扰。所谓治疗,即是协助当事人的内在小孩们彼此真诚对话,让当事人在超越自我的心理位置上,整合所有内在小孩的需要。
心理学研究认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潜藏着一个三岁的孩子。这个孩子在小时候可能经常被爸妈批评,他或她感到特别悲哀。在这个孩子成长的生命里程,他或她也许会用大部分时间去讥笑自己内心深处那个潜藏的受伤的孩子。即使长大成人,他或她还会选择他们过去所熟悉的方式对待自己,于是小时候那个受伤的孩子的悲哀便继续困扰他,然后他或她的生活全都一团糟。
如果只是责怪我们的父母并且把我们的余生继续当成牺牲品,那是很容易做到的。但是我们不能开这么大的玩笑,因为这样做根本不能改变我们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