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记忆?

2023年5月4日 发表评论

既往感知过的事物及经验在大脑中能留下痕迹,在一定条件下这些痕迹又重新出现,这就是记忆。换言之,记忆是人脑对过去经验中发生过的事物的反映,是比感知觉更复杂的心理现象。感知觉是反映当前作用于感官的对象,记忆则是反映过去的经验。记忆兼有感性与理性认识的共同特点。

记忆包括记、忆的完整过程。记,系指识记、保持,是记忆的前题和关键;忆,是再认和回忆,是记忆要达到的目的,也是检验记忆的指标。

记忆在学习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离开记忆,复杂的心理过程不复存在、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和学习无法进行,人的个性、品质与聪明才智也得不到发展。一切复杂、高级的心理活动的发展,都必须有记忆作基础。人类所以能够不断地学习知识、积累经验,扩大和利用经验,认识和改造客观环境,都是因为人类具有记忆功能。因此,记忆是人类重要的精神活动。依照精神生理学角度认识,记忆可分四个过程。

(1)识记(也就是记住的意思);是事物或经验在头脑中留下痕迹的过程,是对事物反复感知的过程。

(2)保存(不忘记):识记过程中在脑子里留下的痕迹不要消失。也就是记住的东西不要忘记。

(3)认知(再认时能记得):这是现实刺激与以往头脑中的痕迹相联系的过程。

(4)回忆(记住的东西能回想起来):是大脑中以往痕迹的重新活跃与复现。正常人的记忆有一定规律性,正常的记忆不能把所有听过、见过的事物全部记住并保存下来,更不能全部回忆。因此,正常人的记忆与遗忘同时存在。遗忘的发展由近事记忆逐渐发展到远事记忆。遗忘有一定选择性,与人的情感、兴趣、爱好、注意的程度有密切关系。引起紧张、给予较强的注意,记忆则牢固,不易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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