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医师法规定公卫处方权吗

2024年1月27日 发表评论

重庆市新医师法规定公卫处方权吗

1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重庆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本次《计划》将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列入其中,其中明确,到2025年,全市获得处方权的公共卫生医师达到20-40人。

  一、公卫医师处方权

《计划》提出将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这是重庆市首次提出该内容。

将探索在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其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可以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传染病及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诊疗、暴露后预防用药等一定范围的处方权。

  二、公卫机构薪酬改革

分步落实绩效政策。深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超额绩效,并建立同步调整机制。

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职能职责开展有偿性技术服务等业务活动取得的事业收入,剔除非人力成本后的部分主要用于事业发展,也可作为超额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

市级疾控机构参照执行科研院所科研激励有关绩效工资政策。

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处、部)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

  三、公卫处方权探索省市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广东省、云南省、三明市、天津市等地政府发文,表示将「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不过,对于是否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赋予多大范围处方权,目前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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