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介绍

2021年7月15日 发表评论

中国节能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介绍

一、中国节能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背景及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1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2014年10月31日,民政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工商联8部门出台相关意见,意见指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

为促进节能产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企业诚信意识,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竞争秩序,帮助会员企业树立起讲诚信的形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节能协会2013年向商务部、国资委申请成为节能领域唯一信用评价参与单位;2014年-2015年完成相关建设工作,正式开展中国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的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于促进节能行业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风气,推进节能行业信用建设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中国节能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内容

(一)评价对象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中国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1.中国节能协会会员(非会员企业在履行入会手续后可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2.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3.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二)评价内容

企业信用评价按照《中国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及标准》从企业综合素质、财务管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社会美誉度、节能管理能力等六个方面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对指标体系中的各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加权计算得出被评估企业的总得分,依据总得分对应的信用级别(即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级),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

三、中国节能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流程

协会行业信用评价按照“企业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审、结果发布、年度复查”的程序进行。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和标识的有效期为三年。企业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随时申请。协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审。对于复审达不到所评等级要求的,进行警告、降级或取消信用等级等处理。

中国节能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生琛

电  话:010-64525332

邮  箱:zhaosc@cecaweb.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1区37号楼北侧2楼

邮  编:100029

网上报名
请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来完成此表单。
填写户口本名字
能联系上你的电话
【备注】发送招生简章
你想了解什么问题?